科室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审计科于2002年正式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2008年5月独立设置了审计科。在目前有专兼职审计人员数人。
几年来,在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和医院党委的领导、重视下,我院审计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坚定审计工作要为医院改革和发展服务、为领导的决策服务和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坚持 “ 一审二帮三促进 ” 和依法审计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内审工作,不断拓宽内审领域,为加强医院内部经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按照天津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审计科的主要职责是:内部审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对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
三、及时做出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本地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四、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活动;
五、总结、推广内部审计先进经验,提出表彰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
六、维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依据《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六)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八)对外投资项目;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十)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十一)有关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十二)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向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促进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审计调查。
三、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应事先征求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机构的意见。委托社会审计的审计费用,应由被审计单位按规定支付。
四、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主要权限:(一)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做出书面承诺; (四)审查有关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勘察现场实物; (五)参与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六)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九)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意见; (十)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彰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十一)根据所在部门、单位的授权,依据有关法规进行经济处理和经济处罚。
五、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结果;内部审计的审计结果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提供给有关部门。
主治
胆源性急性胰腺炎 先天性胸腹裂孔疝 外伤性低颅内压综合征 硼酸中毒 支气管发育不全 脑室内脑膜瘤 脑出血 重症肌无力 多发性硬化 运动神经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