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幻想可以成为一种性刺激,仿佛一种“心理春药”,因此常见于手淫与做爱时来激发性乐高潮的情况。
与性有关的虚构想象。又称性想象。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性心理现象。根据精神分析学观点,幻想的性质与梦相似,是人们内心愿望的反映,所以也被称为“白日梦”。幻想也是心理防御机制之一,人们借助于幻想对内心某些被禁止的愿望获得部分代偿性满足,来减轻对自我的压力以消除焦虑。
在幻想中,人们总是把自己作为中心人物出现,在性幻想中也同样如此。性幻想中的对象可以是熟悉人,或者是图画、小说中的人物,也可能是模糊易变的虚构人物。这种性幻想常无止境,并与个人过去的性经历有关。
性幻想可以成为一种性刺激,仿佛一种“心理春药”,因此常见于手淫与做爱时来激发性乐高潮的情况。假如做爱时对性伴侣不够满意(如勉强结合的夫妻),往往通过幻想(想象与另外倾心的情人做爱)才会达到性乐高潮。这在同性恋中相当多见,绝对型同性恋者只有将妻子或丈夫幻想成同性者,才会获得性满足。同性恋者手淫时的性幻想对象也是同性。
通常性幻想的内容以追求欢乐的性爱活动为主,但也有少数人会幻想被强奸或受性虐待。从精神分析学角度看,可能有两种解释:①潜意识内的攻击本能与性幻想结合起来,如果指向性对象,则构成虐待性对象的幻想;如果指向自身则构成受性虐待的幻想。②在传统的性压抑思想影响下,妇女往往会对性行为存在着羞耻或罪恶感,假如在性幻想中想象自己是主动乐意追求性生活的,就会引起自我的内疚或焦虑;这时通过“反相形成”心理防御机制,幻想成被强加于自己的“强奸”行为,就可允许自己既享受到性快乐,又可为自己找到辨解的理由。
总之,性幻想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通常是无害甚或有益的。它既可作为性兴奋的“心理春药”,也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替代不能实现的性追求而获得部分代偿性心理满足。但是,如果过分沉溺于性幻想白日梦中影响了正常生活或社会功能,甚或幻想过分离奇并坚信是真实的(如幻想女方阴道里武装上牙齿,或者通过交媾吸其精液使其死亡等等),就属于病理性幻想或妄想了,可能是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表现,这就应当寻求精神科医生的帮助了。
(实习)
"爱情厌倦综合征"是幸福家庭的腐蚀剂,常于不知不觉中悄然发生。婚后合理地调节夫妻间的情感,可避免爱情厌倦心理的发生。
结婚是恋爱的结果,又是家庭的开始。然而,一些夫妇未能将结婚前恋爱时的浪漫升华为家庭幸福。婚后没有了热恋时的那种澎湃豪情,常常使双方都觉得对方婚后缺乏激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向心力越来越小,经常有恍如隔世的感觉,有时谁都懒得和对方说话,甚至发展成为势不两立的"仇侣",最后不得不分道扬镳。据资料统计,这种现象近年来在大中城市呈上升趋势,心理学家称之为"爱情厌倦综合征"。
为什么经过多年热恋,在外人看来十分相配的夫妻,会突然出现这种令人深感不解的情况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年轻人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工作和学习上,致使婚后夫妻之间缺乏感情上的交流,特别是长时间不能与对方共享生活中的乐趣,甚至无暇顾及对方的情感世界,于是逐渐产生了疏离感和陌生感。起初的矛盾可能缘于一些小事,后来由小到大,不断升级,慢慢就引发家庭战争,从而使彼此间强化了厌倦感。
第二,婚后夫妻朝夕相处,平凡而实际的生活淹没了幻想中的激情。有位伟人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爱情需要不断更新、发展和创造。否则,一个家庭的生活就只有按部就班地进行,夫妻间也以程式化的态度对待工作和生活,那么很快就会导致没有共同的追求、向往和目标,这个家庭就失去了原有的生机,成为一潭死水,日久便会腐败、变质,自然而然地使当初建立起来的感情基础烟消云散,厌倦感油然而生。
第三,婚前对婚后生活的期望值太高,也是引起"爱情厌倦综合征"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年轻人恋爱时对现代小家庭充满幻想,而婚后一旦无法实现,便会引起情绪低落,以至心理失衡,继而对生活失去信心,不再注意仪表修饰和自身修养的提高。久而久之就会失去吸引力,谁看谁都不顺眼,从而产生厌倦情绪。
第四,新婚初期,单方或双方往往会出现性生活的不满意,从而影响了夫妻感情。新婚期性生活不和谐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和谐美满的性生活需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实践才能实现。若是婚后夫妻双方对性事方面了解很少,不能很好的配合,不能同时摸索,并且相互埋怨,尤其是男方只顾自己,久之便会引起女方的性冷淡,甚至厌恶性生活,从而引发感情危机。
"爱情厌倦综合征"是幸福家庭的腐蚀剂,常于不知不觉中悄然发生。婚后合理地调节夫妻间的情感,可避免爱情厌倦心理的发生。
首先要通过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来配合家庭的温馨情调。不断共同丰富家庭的生活内涵,要是条件允许,每年如期举行生日和结婚纪念活动,安排一起外出观光旅游等,重温当年热恋时美好情景,加深新婚时那兴奋难忘的记忆,保持感情的长期新鲜、交融,使婚姻真正建立在稳固扎实的感情基础之上。相互鼓励、相互支持,不断加强感情,避免因缺乏日常和心灵交流而产生误会与孤独感。平时应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优先考虑对方的正当情感需求,并尽可能给予满足;彼此间应分担痛苦,共享欢乐,出现矛盾首先要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并以冷静而灵活的方式及时解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其次是要摒弃对婚姻的浪漫幻想,踏踏实实过日子,特别是对当初不切实际的要求千万不能较真,应做到面对现实,否则会时时被一种失落的情绪所包围,破坏家庭和谐。同时,要共同正视婚后遇到的工作和家庭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切莫相互埋怨,要主动承担责任,以增强新家庭的凝聚力和稳定性,且不断巩固,使家庭和谐、感情稳定。
最后是对新婚后的性生活不必要求过高,不要操之过急,双方要坦诚相待,相互体谅,最好在婚前和婚后学习一些有关性生理、性心理、性卫生等方面的知识,也可直接请教有经验的性专家,随时纠正不适状态,以向完美的性生活过渡,使婚后的夫妻感情生活得到不断的升华,爱的享受就会像陈年美酒一样,甘醇无比,从而获得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实习)
现代医学证明,性交中断对身体健康是不利的。经常采用性交中断方式,可以诱发血精、频繁遗精、阳萎、射精异常、无菌性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并且对女性的身体也有影响,女方会因为盆腔过度充血,使下腹胀痛、白带增多、宫颈易于糜烂等。
我们经常遇到由于对“性”事处理不当引起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的情况。80%的人对“性”事处理不当,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一是对“性”观念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二是缺乏正确的“性”知识。中国古代对“性”非常保守,形成了许多错误观念,如“性就是生育”、“性交有害身体”、“性是生而知之的”等。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现代仍有一部分人禁锢“性”事、回避“性”问题,造成对“性”理解的偏差和“性”知识的溃乏,出现了“性”生活不协调、“性”伤害等诸多后遗症。
“保精延寿”不科学
宋年长妻子10岁,爱妻秀丽玲珑,楚楚动人,长得特别漂亮。宋也十分疼爱这个美丽的妻子,不仅处处让着她,而且在性生活中倍加体贴,生怕冷落了娇妻,没有尽享鱼水之欢。宋的性生活原本很正常,为了显示自己仍然“宝刀未老”,为了让娇妻得到性满足,宋决定在性爱过程中采用人为延长时间的方法,为保持足以维持“再战”的能力,宋在每次快要射精的时候立刻停下来,“养精畜锐”,以备“再战”。刚开始的时候,两人享受着延长式的做爱,可是慢慢地,两人都有点力不从心了。
专家点评:“性”中断可伤身
宋先生的问题,是因为对“性”的过分贪求和“性”行为的错误行使造成的。性交中断又称忍精不射,指的是在性交过程中阴茎强烈勃起,临近高潮即将射精时,突然人为地将阴茎从阴道中抽出,控制住不让其射精。
性交中断,常见有两种原因:一是夫妻不想要孩子,在性交中男子忍精不射,以此达到避孕的目的;二是有的夫妻性交时间较短,男方怕射精太快,影响女方的性快感而中断性交,待射精感觉消退后再次进行性交,如此反反复复,以期延长性交持续时间,使女方得到性满足。
然而现代医学证明,性交中断对身体健康是不利的。经常采用性交中断方式,可以诱发血精、频繁遗精、阳萎、射精异常、无菌性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并且对女性的身体也有影响,女方会因为盆腔过度充血,使下腹胀痛、白带增多、宫颈易于糜烂等。
对这类患者的治疗,专家的建议是多接触有关“性”健康的科普书籍、杂志、报刊等,从中获取“性”知识,走出“性”行为的误区。
走出“一滴精十滴血”的误区
叶强与丽丽在2003年步入婚姻的殿堂。叶强由于受母亲灌输给他“一滴精十滴血”思想的影响,使他对“性”产生了深度恐惧,不敢与妻子过“性”生活。在他的心里,总觉得进行性交就会有损身体健康。面对自己柔情万种的妻子,叶强总是提醒自己要节制,母亲的话时时回响在他的耳边:“中国有句古训‘一滴精十滴血’,要懂得节制自己。否则,被掏空了身体,要折寿的。“因此叶强常常以身体不舒服或太累为由,拒绝丽丽的性要求。即使偶尔被妻子撩起性欲,在性交时也不敢放纵自己。过分压抑性欲的叶强,也造成了丽丽的“性”苦恼,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有着女人渴望得到丈夫爱抚的欲望,几个月没有肌肤之亲的她,因为得不到性满足而非常苦闷。
专家点评:“性”压抑不可取
叶先生的问题就是对“性”行为的错误理解造成的。不少男性抱着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一滴精十滴血,射精多了会肾亏折寿“。医学上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中国中医研究院泌尿外科专家贾金铭教授解释道:男性的精液与血液并无直接关系,适度排精对身体不会有伤害。男性的性器官不仅仅是用来生育的,它还对维持和谐的性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和谐的性生活也维护着男性性器官的健康:前列腺所分泌的前列腺液是组成精液的主要成分,定期射精可以促使前列腺不断产生新的前列腺液,长期没有性生活往往是前列腺病变的一个重要的病因。夫妻之间,应该进行适当的“性”生活,过分压抑自己的“性”欲望,不仅会使心理产生畸形变化,而且对身体也是有害无益,引起性欲减退,性功能退化等。
对于这一类有“性”心理障碍的患者的治疗,贾教授建议让患者敞开心扉,走出“性”观念的误区。现代一般采用“性”心理咨询、“性”专家热线等寻求帮助,同时妻子的理解与关怀,也是患者走出心理阴影、重获信心的重要途径。
(实习)
无论是性洁癖还是性罪心理,其产生都有它们的历史根源和社会背景,许多人都认为性器官和性行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肮脏、可耻的。
在现实社会中,性生活不和谐的夫妻是很多的,只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羞于启齿求医问药罢了。阳痿、早泄、性交恐惧、阴道痉挛症等等,绝大多数都属于心因性性功能障碍,许多科普杂志都有过介绍,在此不再赘述。今天,我向读者介绍另外两种容易被忽视的性心理障碍──性洁癖和性罪心理。
性洁癖,是指当事人口头上承认对方的生殖器和性行为符合卫生标准,但在心理上无法控制地感到对方很脏,从而引起对异性的厌恶并影响了性的和谐和夫妻感情。性洁癖者有三种类型:肉体型、精神型和混合型。肉体型的患者认为对方生殖器乃至生殖器的分泌物很脏,从而使自己处在迫不得已的厌恶心理状态下进行尽义务性质的房事;精神型者,是厌恶异性实际上是正常的性行为、性神态和性言语;混合型者是前两种类型的表现兼而有之。性洁癖患者常嫌配偶生殖器脏,不仅要求对方洗净下身,还要用酒精"消毒",戴上避孕套。性洁癖者女性较多,男性较少(但并非绝无仅有)。她们对丈夫的性行为乃至一言一笑都感到厌恶和不愿忍受,非但厌恶丈夫的唾液、分泌物和声响,而且还反感丈夫表达爱情的动作、神态和语言,尽管这些都是性心理障碍的表现,可许多人却无法认识到这一点,而是认为"对方并非真心爱我",或者认为自己是"讲卫生"、"情趣高雅",这实在是可悲。
性洁癖的心理障碍,大多发生在婚龄不太长的年轻夫妇。而性罪心理则发生在再婚女性中。有这种心理障碍的女性,她们在与后夫结婚后在做爱时常会表现出一种紧张和惶恐的心理,并常向后夫诉说前夫在性方面的自私,只管自己满足,不体贴她;或者说自己与前夫过性生活是出于无奈,只是尽尽当妻子的责任而已,从而使后夫在性生活的过程中无法获得美好的感受,影响了性生活的和谐。许多后夫,不能理解再婚妻子的这种心理障碍,反而误认为是妻子在怀念前夫,这就给家庭生活笼罩上一层阴影。
无论是性洁癖还是性罪心理,其产生都有它们的历史根源和社会背景,许多人都认为性器官和性行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肮脏、可耻的。人们认为,凡事都可讲,唯独性例外。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视性为禁区,性知识正面宣传不够的结果。许多少女从小就被告知月经是脏的,将月经来潮称为"龌龃来了"。再进一步,从对自己的洁癖发展为对任何男性的洁癖,婚后又延伸到对丈夫的性洁癖。有些文化层次较高的女性,误把精神型性洁癖当成情操高尚而刻意追求,虽碰壁而不悔。男性性洁癖者,则受男尊女卑的影响,认为自己的性器官干净,女性的却很脏。而有性罪心理的妇女,在她们的头脑中有浓厚的女子贞洁观和"一女不从二夫"的浓厚的封建思想意识。当她们再婚以后,在做爱时这种封建思想意识便通过紧张不安的形式反映出性罪心理的性心理障碍。她们对后夫诉说前夫的性生活史的目的,实际上是想通过说前夫的自私,自己未享受到性生活的快乐,来表示以前的性生活是自己所不愿意的,想以此来减弱自己的性罪心理,求得后夫的宽谅和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
要预防和纠正这两种性心理障碍,就得正面宣传性生理和性心理知识。要认识到夫妻间的性行为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如果觉得夫妻之间在亲吻、爱抚和做爱时出现厌恶、勉强和事后懊悔时,不应该光从夫妻的感情上去找症结,而应该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得了性心理障碍,必要时可去心理咨询门诊请教医师,也可采用心理脱敏疗法,用积极的性热情来取代性洁癖。要观察和熟悉自己及对方的性器官,使性生活能成为夫妻的共同需求。
对于有性罪心理的妻子,丈夫在言谈上要注意措词,避免可能会引起妻子误解而促发性罪心理的话题,例如贞洁、贞操等。其次,在妻子心境好的时候告诉她,自己绝不会因为其再婚而歧视、看轻她;努力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夫妻的感情,使妻子放下思想包袱,去掉紧张恐惧心理。这样,才能纠正妻子性罪心理的性心理障碍,逐步取得性生活的和谐及协调。
(实习)
露阴癖只指在不适当的环境下在异性面前公开暴露自己的生殖器,引起异性紧张性情绪反应,从而获得性快感的一种性偏离现象。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性变态行为,以男性患者居多,男女之间比例为14:1。
露阴癖应该算是心理疾病的一种,患心理疾病的人与精神病的不同在于,他们知道自己的症状是不正常的,但是却无法克服。露阴癖患者虽然能在当时获得心理满足,可过后会感到后悔。露阴癖与恋物癖(主要表现盗窃异性内衣,头发等)往往被当成流氓看待,实质上他们只是精神上的不正常,并不是流氓。除此之外,工作学习待人接物都与常人无异。他也不会追着专门给你一个人看的。
露阴癖的发病原因
露阴癖的发病原因,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导致露阴癖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从种族和个性发育的角度来看,露阴癖是原始性行为的释放。
2.与环境密切相关。
3.幼年经历
这种行为与幼年经历关系密切。许多露阴癖患者在幼年时都有与异性或同性小伙伴互摸外生殖器,裸体或在成人面前炫耀生殖器,看异性成人裸浴或大小便等经历。成年以后,这些幼年时取乐性的性经历依然存留在潜意识中,以至一旦遇到性压抑或重大精神创伤,且由于个性缺陷无力化解时,便不自觉地用幼年的方式来解除和宣泄成年的烦恼。这是露阴癖等性变态心理和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露阴癖患者的性心理发育远未达到成熟水平,幼年经历依然影响其成年后性欲满足方式。
4.性格缺陷
性格情绪常常与性变态心理和行为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许多露阴癖患者的性格上都存在某种缺陷,特别是性心理发育不健全,表现为拘谨,孤僻,怕羞,少言寡语,见到女性就脸红或从不与女性开玩笑,加之性知识贫乏,常常用儿童式的幼稚性行为来解决成年人的性欲问题。
露阴癖的发病表现
一般其表现为:常常在黄昏或不太黑暗的晚上,守候在街头巷尾、公园或电影院附近人不多的地方,或者十分拥挤但又有机可乘的地方;也有的白天站在住房的门口窗口、偏僻角落,当异性走近时突然暴露自己的性器官,使对方惊恐不已,羞辱难耐耻笑辱骂,患者则从中感到性的满足,然后迅速离去。有的还同时伴有其他行为如手淫、与对方说话,但一般不对异性发生其他不轨行为。这类行为大多发生于傍晚、夜间,白天多发生于行驶的车辆上,以便于迅速逃脱
露阴癖的发病年龄在17至54岁之间,易发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其表现为,患者常常在黄昏或不太暗的晚上,在街头巷尾、公园或电影院附近人不多的地方,或十分拥挤但又有机可乘的地方;也有白天作案时,常常选择行驶的公共汽车,或站在住房的窗口、门洞等隐僻角落,当异性走近突然暴露自己勃起的性器官,使对方惊恐不定、羞辱难耐、或耻笑辱骂,患者则从中感到性的满足,然后迅速离去。有的还伴有其他行为,如在露阴的同时与对方说话,证明其生殖器是正常的;或大喊大叫,同时伴有手淫行为;还有的试图与对方的手接触。有时两三种行为同时出现,但一般没有性暴力行为,不直接侵犯女性身体,只是在对方的惊叫、厌恶和辱骂中获得性满足。越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害者的反应越强烈,情景越紧张,冒险性越大,患者兴奋程度越高,有时甚至会哈哈大小,手舞足蹈。露阴癖患者裸露的程度不一,男性多数仅显示生殖器,女性显露乳房,少数暴露全身。因此,有人把它分为上型(乳部)、后型(臀部)、前型(阴茎)。
露阴癖诊断标准
(1) 具有反复或持续地向陌生人(通常是异性)暴露自己生殖器的倾向,几乎总是伴有性唤起及手淫;
(2) 没有与“暴露对象”性交的意愿或要求;
(3) 此倾向至少已存在6个月。
(实习)
男同性恋者:艾滋病像随时会引爆的炸弹
深夜,一家西餐厅的卫生间里,男同性恋文宇(化名)深吸一口气,用右手从衣兜里拿出HIV(艾滋病病毒)试纸,取出酒精消毒棉球,仔细擦拭左手食指指尖,然后捏起采血针,用力刺下去。他拿起吸管,从指尖上吸起两滴血,滴到试纸的加样孔中,又忙着将腕上秒表的按钮按下,紧盯着表上不断跳动的数字。15分钟到,文宇双手合十,做了一番祈祷,他看到试纸显示一个红色的横杠。他慌忙瞪大眼睛仔细观察,还是一个红杠,他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瘫坐在马桶盖上。近两个月的烦躁和失眠,终于被甩掉了。
性伴侣众多 陷入HIV焦虑
在欲望面前,却忍不住一次次失控
焦虑、恐慌,许多男同性恋同文宇一样,在发泄欲望之后,最恐惧的是与HIV结缘,从而一次次地重复着恐慌、求证、再求证、解脱的心理起伏。
文宇今年24岁,两年前大学毕业,做了一名公司的会计。他说,五年前上大一时,他开始经常接触网络,当在网上看到“同性恋”三个字时,他感到全身一激灵。从小到大没有喜欢过女生,却对高中时一个“哥儿们”恋恋不舍。原来,自己的“特别”早有命名,敢情,还有许多和自己一样的人。从那以后,他重新申请了一个QQ号,开始疯狂地结识“同类”。
四年间,和他有过亲密接触的男子在10个左右。直到大四时,他在论坛里看到有男同性恋网友急切地咨询自己是不是得了艾滋病。在参与讨论过程中,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和那名咨询者是何等的相似。“性伴侣不唯一,且性伴侣的性伴侣也不唯一,在发生关系时从没有采取过安全措施。”在网上查看了艾滋病病例及症状信息后,他当时觉得一身冷汗,“感觉艾滋病就像是身边一个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从那时起,他每次性行为都会采取安全措施。即便如此,他仍然担心“不保险”,怀疑病毒中有“漏网之鱼”在自己的身体内潜伏。由于怕医生询问到自己的难言之隐,开始他没有选择去医院化验,而是在网上购买了HIV试纸。买到试纸后,他根本不敢带回家或者宿舍,只能躲在餐馆、咖啡厅等场所的卫生间里,一次次弄破自己的手指,看着不知干净还是肮脏的血液从指尖流出。
怕检测不准 一次用四支试纸
无数次设想自己得上艾滋病的情形
文宇讲,大学即将毕业时,一次和恋人相聚不久,他曾经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起了很多小疙瘩,当时他“抓心挠肝”,时刻都深陷于对自己身体的质疑,“冥冥中好像始终有个声音在告诉我,‘你感染了艾滋,你完了’。没过几天,整个人快疯掉了。一个月下来,瘦了近10斤。”他心事重重,却不能和任何人讲。他不敢去校医院检查,只好去离学校很远的医院,“医生说很可能是一般性的皮肤过敏。”但他还是放心不下,他一次购买了四支试纸,“用完一个,怕结果不准确,马上再用一个,直到四个都用完,结果都一样才安心。”检测后,怕引起别人注意,他还特意将四支试纸和擦血的纸巾等物分别扔进多个垃圾桶。“我曾无数次设想自己得上艾滋病的情形。如果属实,我会义无反顾地自我了断。”
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Herek,1989;1994,第3页)。
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耶鲁大学著名的历史学家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层次的社会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
但是,大约从十二世纪后半叶开始,比较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传播到神学和法律文献中。(Boswell,1980,第334页)。十三和十四世纪是一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时代,包括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被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们日益严重的肆意镇压。Boswell注意到,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福柯(1979)在他的「性史」中追溯了,伴随着工业革命中日益增强的世俗社会的政府和医学专业的权威,对同性恋的谴责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
在十九世纪末期,在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会聚的结果,同性性倾向被认为是一种医学上的诊断单位,同时也被当做是罪恶的和违法的行为。然而,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对其同性产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D'Emilio,1981/1993)。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聚会地点在那些本世纪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广为知晓的和经常光顾的。在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社会压制下,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这个时期社会对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结束。经济压迫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从而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恋不宽容的一个原因(Chauncey,1994)。
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一个同性爱运动产生了,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心在柏林建立。 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那个图书馆。随后不久,这个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数以千计的同性恋者被监禁并死在集中营中(Plant,1986)。佛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同性爱运动,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虽然同性恋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病理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所谓的同性恋者的清洗,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以后,并在五十年代参议员 JosephMcCarthy反同性恋和反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报告,发现为数众多的男人经历过同性性行为。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验在女人中也发生。这些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给当时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
但是,医生和精神病学家依然采用激素注射、休克疗法、阉割甚至脑科手术,试图治疗同性性吸引。精神分析专家声称,家庭病理引起性的偏离,比如同性恋,并且病人经常接受数年无效的治疗 (Haldman,1991)。第一个对同性恋作为精神疾病的经验性研究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 EvelynHooker 在国家精神卫生研究所支持下开展的。她的研究于1955年在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上做了报告,并于1957年发表。根据当时使用的最好的心理量表(罗夏墨迹测验,统觉测验,看图讲故事测验),并请到了出色的量表说明师(比如,Klopfer负责解释罗夏墨迹测验), Hooker(1957)对三十个同性恋男人进行了研究,并对照了三十个同样年龄、智商和教育情况的异性恋男人。这些男人中没有人在研究之前接受过心理治疗。结果是,量表的专业解释者不能把同性恋者和与其对照的异性恋者进行区别,而且专家给这些男人心理健康打的分数在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之间没有区别。因此,这一研究说明,同性恋并不作为一个疾病单元而存在,不能用心理测验进行区别,在心理健康的测量中同性恋并不显著。许多随后的经验性研究支持这一结论,在性倾向和心理病理方面没有关系。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同性恋者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开始注意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倾向,但是由于整个社会环境是以异性恋为主体。再加上同性恋者,从小被灌输许多同性恋是肮脏,不道德等的负面概念,以致在许多同性恋者的内心深处常存有不能接受自己性取向,并压抑、或排斥自己的焦虑反应。所以了解自我进而达到认同自我,是同性恋者首先且必须面临的考验。
在自我了解和自我认同以后,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另一棘手问题则在于是否对外揭露自己是同性恋;而对象包括了对自己的父母、亲人、好友等。因为往往在同性恋之后,许多同性恋者的人际互动关系会产生很大的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相当高。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的同性恋者看待此课题时多采取保留的态度的原因,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能有一个较没有压力的生活环境。试想,如果您身为一个处处让社会大众"反感"的同性恋者,随着年龄的增长,从四方而来企盼你早日找到未来的另一半的压力与日俱增,您将如何向自己的父母和家人启口,告诉他们你这无法改变的本质呢? 这也是一般异性恋者所难以体会的痛苦和烦恼。
自从美国精神科学会在 1973 年,正式把同性恋从心理疾病中除名后,各种关于同性恋的心理和生物学方面的研究不断的在进行,一般预估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 4% 。一般常见的名词中,Gay指的是男同性恋者, Lesbian 指的是女同性恋者,Bisexual指的是双性恋者,而Straight指的是异性恋者。而在近期的科学研究报告上,有人发现影响同性恋的基因,似乎位于人的 X 染色体上,这和母系遗传有很大的关系。
所谓同性恋恐惧症(Homophobia),就是对同性恋的这个事实因恐惧而衍生出许多不正常的行为。如攻击同性恋者、与同性别朋友间的接触有障碍等。同性恋恐惧症的产生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1) 本身为同性恋者但对自己身为同性恋的事实无法接受、甚至压抑并开始恐惧同性恋者。
(2) 本身为异性恋者、但由于对同性恋的偏见和误解,深怕同性恋的存在破坏了传统父权体系的稳固,以致产生强烈的排斥感。
(3) 因为对爱滋病的不了解,怕被同性恋传染爱滋病。
我们必须在此一再重申的是:同性恋≠爱滋病,爱滋病是一种每个人都可能受感染的传染病,近年来异性恋者感染爱滋病的人数更早已超过同性恋。同性恋者与一般人唯一的不同只是喜欢相爱的是和自己相同性别的人。
(实习)
互联网色情网站散播的各种性虐待游戏,包括了窒息式性行为,是近年来患上性欲倒错症的青少年喜欢进行的不正常性行为之一。
“窒息式性行为”虽然是一种不正常的性癖好,可是尝试这种性游戏的青少年并不一定是性变态者,他们很可能是受到互联网上色情网站所散播的错误讯息所影响,好奇地偷偷尝试而已。
医生前天接受记者专访解释罕为人知的“ 窒息式性行为”原由时,提出这个看法。
医生指出,窒息式性行为是性欲倒错症患者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之一。性欲倒错症的定义非常广泛,从最常见的偷女性内衣裤、向女性暴露下体的变态行为到兽交、性虐待,都是性欲倒错症的症状。患上性欲倒错症的人有特别的性癖好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求。
色情网站散播
窒息式性行为是近年来患上性欲倒错症的青少年喜欢进行的不正常性行为之一。互联网色情网站散播的各种性虐待游戏,就包括了窒息式性行为。
由于青春期青少年一般都缺乏正确性知识、而且对性充满好奇心,很容易受到色情网站传播的窒息式性行为资讯所影响,因此即使没有患上性欲倒错症也会偷偷尝试窒息式性行为。
外表和正常人无异
医生说:“窒息式性行为其实是非常私人的性行为模式,进行这种性行为的人的外表和正常人无异,他的日常生活也不会受到不正常性行为的影响,我们因此无法从外表分辨出某人是否有这种癖好。 ”
他说:“只有在当事人进行窒息式性行为时发生意外窒息丧命,旁人才会知道他曾经尝试进行窒息式性行为。否则的话,当事人不说,家人和朋友都不会知道。即使在美国,尽管很多青少年死于窒息式性行为,进行这种不正常性行为的人还是非常罕见。”
未在本地看过这类案例
医生表示,他不曾在本地看过这类案例,但是他曾在美国接手辅导一个患上性欲倒错症,尝试进行窒息式性行为的少年。他说,这名病人的家人发现他进行这种不正常性行为后,毅然带他去找心理医生接受心理治疗。
他说:“患上性欲倒错症是一种心理病症,不是所有进行窒息式性行为的青少年都是不正常的。他们可能只是从互联网上获得这类资讯,好奇心促使他们模仿这种性行为模式。”
正确性教育最有效
冯医生也强调,正确的性教育才是最有效的防范措施。现在的青少年接触互联网的机会非常频密,大多数家长都不知道孩子平日常到哪些网站浏览,一些家长甚至对电脑一无所知,更是无从得知孩子浏览网页的内容。
最好的性教育就是由家长开始,在家中培养正确的性教育气氛,从小鼓励孩子直接提出性方面的问题讨论,此外,家长也要主动灌输孩子正确的性知识。
“但是如果发现孩子已尝试进行窒息式性行为,则必须将孩子送往心理医生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
冯医生也指出,刚进行过窒息式性行为的人,其眼球的白色部分会布满血丝,这是因为颈项被勒紧近乎失去意识的情况会使微血管爆裂,眼球的微血管最为明显。同时,如果发现孩子房里发现异样的衣物和用品,也可能是征兆之一。
什么叫做性变态呢?
男女之间,由于情感所驱而发生的行为动作,称为性行为。这些行为包括情侣之间深情依、温柔地爱抚、亲密地拥抱,热烈的亲吻,以及夫妇之间以阴茎和阴道接触为主的性交行为,这些都是正常性行为。人类的性行为必然要受到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制约,所以人们一般都知道只能怎样做和不能怎样做。凡是不符合特定文化环境的一切性行为,都是异常性行为。
男女的性变态,又称性畸变或性倒错,为异常性行为。它是指一些人在性心理和行为上,不是通过人类通常的异性间的性器官交媾满足性生理需要,而是以其他的一些异常方式来获取性满足或快感的有悖于性规范的异常行为。
比较常见的性变态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
1、同性别之间有超乎寻常的爱慕接触与肉体亲昵。男女各自都会发生这种行为。有这类表现的通常被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者是当前艾滋病传染发病的高危人群。同性恋表现多种多样,如有的是单一同性恋,即同一性别之间长期发生性行为的;有的是精神性同性恋,即同性之间只有性爱的欲望,而没有具体的性行为;有的是两类同性恋同时并存的。
2、以搜集珍藏异性的衣物,尤其是女性的乳罩、内衣、短裤等,并通过对这些物品的亲吻、玩弄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畸形的兴趣和性欲望。
3、以向异性显示、暴露自己的生殖器来获得性快感和性满足的行为,但并不追求与异性发生真实的性关系。
4、当事人用虐待或加害他人等行为,向性对象施加肉体或精神折磨,从而获得性快感和性需求。
5、想方设法偷看女性小便、洗澡、更衣等活动,但并不谋求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只是用窥视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望。
6、心甘情愿地让对方向自己鞭挞,从施虐待一方的性虐待和加害中,以及自己的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中得到性快感和性满足的。如要求对方抽打、咬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受虐和施虐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7、穿着异性的服装,自己打扮成异性。模仿异性行为并以异性自居,从而获取性满足和性快感。
有关专家认为异常性行为与基因、染色体和性激素无关;他们除了在性欲、性欲对象和性欲满足方式上表现与众不同外,其它人格特征与正常人没有显著表象差别。但性变态同疾病一样,对这些人应及时采用心理治疗,来解救这些人。
(实习)
性偏离,由性心理学创始人霭理士在1930年首先使用,它并不等同于目前我国流行“性变态”一词。性变态的准确翻译应该是“性欲反常”或“性倒错”,而我国现阶段所使用的性变态含有明显的贬意,被用滥了。性偏离是一个无价值评判的中性用语,属于性学而不涉及伦理学范畴。主要指在统计学上和文化意义上的性活动非标准化,即占少数的或不符合一般常规的性心理与性行为现象。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性偏离的内容具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各国对性偏离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当前在性学研究发达的地区被许多人接受的定义是:凡通过并非自愿的和与两性生殖器性交无关的方式直接引起性兴奋,并达到性高潮或满足性欲需求的习惯或嗜好性行为,均属于性偏离。性偏离有三大特点:
1、这种异常情况长期存在,且相当容易被激发,同时个体对性欲的认识存在少见的错误见解;
2、个体的性活动在事实上程度上受到性幻想的支配;
3、个体按传统方式与性伙侣发生性行为时常出现性功能障碍。
性偏离通常分两大类,一类称性变异,另一类称性欲反常。性变异用于指遗传差异或环境因素引起的生物个体间或同种生物各群体间的种种不同,包括体形、生殖形式、行为等各个方面。同性恋、易性癖、异装癖是最主要的三种。它们仅仅是脱离常规,并不造成伤害。性欲反常,又称“性倒错”、“性变态”、“性心理障碍”。这类行为通常含有某种性敌意,因此可能引起有害于他人或社会的后果。又可分为不构成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或危害较小,和严重侵害他人权益、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两种,前一种包括自恋、恋物癖、磨擦癖、淫语癖、露阴癖、窥阴癖、受虐癖等主要受医学关注的性现象;后种包括乱伦、性强暴、恋童癖、恋尸癖、施虐癖等要受法律追究和惩处的性现象。
性偏离是由综合因素,即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引起。在生物学因素中,最重要的是遗传假说和内分泌假说,两种假说有时相互关联。遗传作用表现在一个家庭中发生同一种性偏离的实例,而且连续数代发生。内分泌作用则表现在,一些性欲反常者其实存在真正的性能力低下,而性能力低下部分由于内分泌异常导致。不过,这种生物因素的作用不应被夸大。心理学对性偏离起因的解释主要分两大流派。
1、心理动力学假说,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认为儿童在性发育过程中可能受挫折,这种挫折不会使生物的个体性需求消失,却可能使它向偏离常规的方向发展。突出反映在个体性需求消失,却可能使它向偏离常规的方向发展。突出反映在个体性心理发育的紊乱或异常,处于某种停滞或幼稚状态。
2、行为主义心理学,主要强调后天学习对性偏离形成的作用。个体可以通过经典条件和操作条件学习,感受到非常规形式的性活动带来的心理平衡、性快感和性满足。特别是在以常规方式进行性活动时受到惩罚和在以偏离方式进行性活动时受到奖励的经验,强化了脱离常规的性活动方式的习惯,最后导致性偏离的形成。家庭和亲友起了示范和决定性的引导作用。在社会因素中,主要是社会文化背景对个体性行为的影响。无论是对性采取放纵的文化背景还是对性采取压制、禁锢的社会政策都可能使一些人从偏离常规的性活动中获取性满足,而后者的影响更大。在许多对性持宽容态度且男女平等的社会中,基本不存在严重的性欲反常现象。
在性偏离的诊断上要注意两方面。一是注意原发性和继发性的区别;二是注意作为一般性心理反常的性偏离与具有反社会人格者的故意犯罪行为的区别。前者可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加以治疗;后者则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达到纠治的目的。性偏离的处理是一个社会性的课题,积极预防的价值远胜于治疗和惩罚。
(实习)
方妈妈观察小凯很久,心中有个疑惑,为什么十三、十四岁的小儿子,会偷偷收藏妈妈的内衣、内裤、丝袜和裙子呢?她万分焦急地来问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困扰她许久,让她难以启齿,但是放着不管又不行。
方妈妈的疑惑其实是相当值得小心和注意,因为小凯极有能是出现了临床医学上的“恋物癖”早期征兆,若没有加以心理和行为上的矫治和关照,通常此现象会慢慢习惯化,造成行为和心理状态上的偏差。
恋物癖是不是性恋态的一种?性变态在精神医学上称之为性倒错,而性倒错又可分为下列各种类型:
(1)暴露狂(露阴癖)。
(2)恋物癖。
(3)触磨癖。
(4)恋童癖。
(5)性虐待癖。
(6)受性虐待癖。
(7)扮异性恋物癖。
(8)窥淫癖。
另外少见的尚有淫猥电话癖、恋尸癖、专注身体特别部分的性爱癖好、恋兽癖、恋粪癖、恋尿癖、灌肠癖,千奇百怪错综复杂,都属于性心理发展上的偏差疾病,需要密切长期性的心理矫治。
恋物癖是属于性倒错疾病中的一种,其特征为患者难以克制不去迷恋异性的衣物,而患者中几乎只有男性才会,故衣物多为女性的内裤、胸罩、丝袜、鞋子、皮带、装饰品等,我们称之为“迷恋物”,他们常会借着手握、摩擦、或鼻嗅此迷恋物时幻想性的自慰,甚至自己或要求性伴侣在性行为时穿戴起此迷恋物,若缺少了此迷恋物常会有勃起障碍。
不过,医师对于目前常见的使用振动器行为,并不认为是恋物癖的一种,大家不必过于紧张。恋物癖常于青春期早期开始,而其征兆有时于儿童期即可发现,其原始因素常见于心理挂念其所爱,甚至是极其痛恨的异性对象开始,将心理症结转移至所谓的迷恋物上头。
然而,恋物癖若没好好治疗,病程常会非常慢性化而令患者羞怯而痛苦一生,应及早就医做心理方面的矫治。
(实习)
恋老人癖指以老年人为性欲满足对象的一种性变态。这些人在性爱经历方面可能遇到过太多的挫折,或者心理发育方面的缺陷,与老人相处,他们有依托和安全感。
有的男子专门寻找比自己年龄大的老年妇女进行强奸,这可能是恋老人癖的一种表现,也可能是罪犯考虑到对老年妇女施暴,自己的危险性小些的缘故,更主要的可能是前者。
恋老人癖者通常对正常成熟异性青年没有性欲望,而嗜恋老年异性,年轻男子娶老妇,年轻女子嫁老翁,没有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左右他们的恋情。实际上,真正的恋老人癖极为少见。
(实习)
外嫁女阿兰身上累累的伤痕无意中给母亲发现了,妈妈为此心痛不已。起初她还以为是小两口打架的“后遗症”,还准备向新女婿兴师问罪呢。谁知经过再三追问,事情的真相竟令她惊得目瞪口呆,原来那些暴力行为是她女儿在过夫妻生活时所乐于接受的,并认为只有这样做才“够刺激”,“够味道”。
母亲越想越不对劲,怀疑女儿有性心理方面的障碍,于是陪伴她来找心理医生。经过耐心的交谈,医生从她身上竟意外地牵出另一位性心理障碍患者——其夫李先生的一段隐情:
李先生是国内名牌大学毕业的电脑工程师,原在西北工作,尽管他个性内向孤僻,但技术在当地却堪称一流,三年前猛龙过江、南下闯海,经过努力拼搏、惨淡经营,终于在广州拥有一家自己电脑公司。李工凭着自己的工作条件和技术优势,在闲暇时更是在网上纵情遨游,尤其热衷于“拳头加枕头、热血伴温柔”的场面,或醉情于“舐粪馀尿、针刺、切割乳房”的网页,以致越看越上瘾,陷进“不可一日无此君”的痴迷境界,成了一条不折不扣的“网虫”!
在业务蒸蒸日上的同时,李工的感情生活却是相当阻滞,女朋友谈一个“崩”一个,继同居的女友与其分手后,结婚不足半年的妻子也坚决与他离婚了。外人对此一直大惑不解,直到阿兰今天的一席话才道出事情的始末:原来李工在性生活时有对性对象施以五花大绑、恣意抽打的怪癖,而且越激烈越过瘾——这叫普通女子如何忍受这种“与狼共舞”的残酷?
但世事有时是难以预料的,“跛脚鹩哥自有飞来蜢”,直到他认识了阿兰之后,“互补”的需要才使婚姻稳定下来。
像李工与阿兰这两种情况,在医学心理学上是分别称为性施虐癖与性受虐癖的,两者合称为“性虐待症”。
性施虐癖是指在性交前或同时,向性对象施加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以获得性快感和引起性冲动(注意不是出于其他目的,也不是为了报复、好奇等);性受虐癖则是指在性交前或同时要求性对象对自己施加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以获得性快感和引起性冲动。严重性施虐癖患者损毁对象的性器官,甚至见血为快,以致杀害对象或碎尸,谓之“色情杀人狂”,国内外都曾报导过这样的案例。这类“夜惊魂”式的“雨夜杀手”无疑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特别需要我们警惕!从司法精神病学的角度来说,性受虐-性施虐癖是照例判定为完全责任能力的。
学者们认为,性受虐癖的女患者是企图通过这种象征“惩罚”的行为方式,以克服或抵消本人在性方面的罪恶感情。
尽管性施虐癖的病因还不大清楚,但在李工身上,我们仍可以看到两点助长性施虐倾向的不良因素。其一是他的性格。国外有专家认为:“典型的性施虐癖患者常常是怕羞的,被动的,是对妇女有极端偏见的人和痛恨妇女的人。”据阿兰反映,“大男子主义”在李工身上较突出,经常挂在他嘴边的是这么一句话:“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其二是网上“黄页”这种“精神鸦片”对他灵魂的腐蚀。专家们早已指出,暴露于淫秽物品下的观众,除产生原发性损害(如导致强烈的性兴奋和持续的手淫)外,还可产生继发性的损害(如对性认识的扭曲和增加对妇女的攻击性等)。有关研究也表明,应用淫秽物品时间越长,性变态持续时间也越长,淫秽物品应用还促进重复性犯罪。由此可见,及时纠正不良性格倾向,自觉抵制“黄色”传媒的不良影响,对于促进心理健康发展是有着深远意义的。
性虐待症患者需要得到心理医生的专门指导。
最后,需要我们明确的是真正的性虐待症病人,其行为动机也不在于故意使别人或自己受苦,而是这些虐待可使他们唤起性的激动情绪。我们有时还可以看到一些这样的戏剧性的场面:性施虐癖者在对性对象进行一番“虐待”之后又忙于道歉不迭,并备加关心爱护,以致让对方啼笑皆非。对素昧平生的陌路异性用刀片、尖针、腐蚀性药水毁坏其衣服或身体,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者通常也归入性施虐癖的范畴。
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时在达到性乐高潮时,双方都可出现轻度打骂、掐、咬等行为,如果没有过重的伤害而且不是靠这些行为唤起性兴奋的,是不属于性虐待症的,我们切勿草木皆兵,因为这才是真正的“打者,爱也”。
(实习)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患者以男性多见,女性极为罕见。受害者为女孩或男孩,年龄多在10一17岁之间,也有小至3岁以下的。
恋童癖主要是由于后天心理发展不正常造成的,其原因归纳起来有:
1、心理因素。爱恋儿童,留恋童年时代。对儿童表示关注,本是人的一种普遍行为,其心理也是无可指责的;但这种行为和心理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作为一种观念在头脑中固定下来并控制人的行为,便成了恋童癖患者。
2、社会因素。有的人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觉得人心难测,与成年人打交道要费尽心机,因而感到很疲劳、紧张、可怕,而与儿童交往则无需费多大周折动多大脑筋。时间一长便对成人间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而把兴趣转到了儿童身上。
3、家庭因素。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对成年人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而把对象转向儿童。
4、性格缺陷。由于性格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当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击时,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发现了,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转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小女孩幻化成两种形象:一是恋人,一是母亲。
5、其它原因。有的则是因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或其他脑病,而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很少,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儿童。
(实习)
去年秋天,一个很清秀又很瘦弱的少年找到我,让我给他找一个好医生看病。这个孩子今年不到十六岁,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出现三次血尿,这次最厉害,已持续了十多天,在各大医院各项检查都已做过,但任何结果都没有,医生也解释不清是怎么回事,只好按常规止血消炎。
这个少年叫韩小强。
两年多前,刚念完初中一个学期的韩小强转到了县里的重点中学。小强所在的宿舍共有十一个人,最大的十五岁多,最小的是小强,十三岁零四个月。
转学的当天中午,小强正在床上休息,忽然,一阵嘈杂和调笑声把处于蒙胧中的小强惊醒。他扭头侧倚床沿向下看,见四五个同学把宿舍里年纪小的黄毅仰面摁倒在床上,黄毅一边挣扎一边与他们笑闹,最大的张健军手忙脚乱地解开黄毅的裤带,三两下就把他的裤子扒了下来。接着张建军一把握住黄毅的“小弟弟”就上下快速地撸动了起来,而黄毅也不再挣扎,任由他们折腾,几位摁住黄毅的同学则嘻嘻哈哈地配合着老大。另外几位没参上的人也都凑到跟前看起了热闹。
就在韩小强觉得莫名其妙,不可思议之时,一伙人又把舍内另—个年龄较小的张立平摁倒在床上。就这样一直循环,大概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共有六个人被这样折腾—次。
晚上睡觉前,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遍。第二天、第三天,以后天天如此。而且每一次总是从年龄最小的开始。
此后,第一个遭遇这种奇特游戏的,就轮到了韩小强。
他不无痛苦地说:“他们每天都是这样的,因为我最小,他们每天都要这样弄我两次。咱们班的王大平原来也是我们宿舍的,因为他最小,每天被他们这样欺负,才一个学期就尿血了,后来就搬到他亲戚家住了。”
我听后不禁有些毛骨悚然。他们到底是在怎样的心理支配下来做这件事的呢?这种性游戏又怎么会持续长达两年之久的?难道所有的孩子都乐于参与?他们不知道这种性行为不正常?
对此,本刊记者特意请专家对这一个案作了分析。
人们的性生理和性行为,是属于常态还是变态,有时较难划分,要看它是科学还是谬误,要看它的发展程度如何。
譬如说,男女性生活而感到十分兴奋时,有相互咬齿的现象,这叫“情咬”,这是正常的;如果一定要把对方咬出血来,甚至咬下一块肉来,这就变态了。
再如,“睹物思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可是如果丢开人而单纯恋物,甚至如痴如醉,这就是“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范围了。
性惩罚程度轻微者不属于性变态。例如,夫妻之间吵嘴了,或是丈夫做了一件使妻子十分生气的事情,妻子耿耿于怀。晚上,丈夫要和妻子过性生活时,妻子余狠未消,心想:“不和你过性行为,罚你!”于是狠狠地推开,或一口回绝。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似乎可以理解,不能把它列入性变态的范围。
当然,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病态,并不是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在夫妻之间,性交是感情和肉体相互交融的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如果做得好,双方得到极大的性满足,那么会大大增强夫妻之间的感情。反之,如果性生活过得别别扭扭,或是一方粗暴地拒绝另一方,使对方感到受到侮辱,那是十分伤感情的。所以,即使一时对过夫妻性生活没有情绪,也应好好说明,妥善处理。
据我们调查,女性性犯罪的性犯罪动机,有19%是为了性报复。她们由于受过男子的玩弄和伤害,就认为天下的男子没有好人,发誓要玩弄男人,对男人实行惩罚与报复。于是主动地去勾引男人,在性交过程中对于男方实行肉体上的性伤害,或设法使男方痛苦,使男方身败名裂--这种心理和做法当然也是变态的。
由此可见,为了发泄一时的不满情绪而进行性惩罚,但不伤害对方身体,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事情过了度,那就不是常态,而是变态了。
有关专家认为异常性行为与基因、染色体和性激素无关;他们除了在性欲、性欲对象和性欲满足方式上表现与众不同外,其它人格特征与正常人没有显著表象差别。但性变态同疾病一样,对这些人应及时采用心理治疗,来解救这些人。
(实习)
天,D大妈拉住欲出门的L低声说,她注意L家阳台那个窗户已有一段时间,有好几次发现L的儿子大白天把裤子和内裤退到膝盖下,裸露出阴毛和生殖器,并将窗帘弄成一个V字形,把脖子吊挂在上面,脸和身子紧贴着窗,不停地往外看。
L家住四楼,其子E今年14岁,外表却像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E平日话少,不惹是生非,学习一般,双休日或放学回家就进自己那间连接阳台的屋里,一般到吃饭时才出来。至于他在屋里看书、写作业或做别的什么,L不得而知,也从不多问。闻及此事,有如晴天霹雳。这怎么可能呢?但又不得不信,一时间,作为母亲的L不知所措。
有道是“万恶淫为首”。在L的脑子里,这种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性就是丑恶淫秽、伤风败俗的东西,何况儿子干出这种丢人的事,她感到无脸见人。L想问E,又张不开口,想搬家离开此地,又无能力购房。L的一位亲戚得知后,想到心理医生,或许他们有办法。
同L一样,在这类咨询案例中,许多家长所持的态度是:要么非常气愤,鄙视打骂孩子,逼着孩子写检讨下保证;要么非常恐慌,不敢过问不敢面对,一旦挑明怕孩子承受不了,他们希望有一种既不让孩子知道,又能治愈孩子毛病的两全其美的好办法;要么有种罪恶感,一人有病,全家耻辱,不敢声张,讳疾忌医,想让孩子的毛病能够不声不响地自消自灭。
父母是孩子性启蒙和性心理发育的老师,这方面知识素养含量越高,孩子在这方面的成长也越好。反之,如果在这类问题上掩饰回避,如临大敌,粗暴指责,孩子的行为非但不能纠正,可能会更加扭曲固化。对于性变态的孩子,父母应做的是摒除丑恶观念,认同孩子是病患。
E是一个性心理障碍患者,即性变态。他患有露阴癖,同时还患有自虐癖。心理学认为,人的性欲和食欲一样,都是与生俱来的,同样有渴望和需求,不过儿童与非儿童的表达方式不同。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使儿童幼稚的性活动保持不变,到了青春期后不能发展为成熟的性活动,就是性变态了。比如,幼年时儿童相互观看生殖器,裸体在大人面前引以为荣等,这些都无可非议,但到了青春期或成年以后,仍以这种方式表达性欲,就不能视为正常,因为这时的性心理和性行为是有意识的。
露阴癖(多为男性)是指在不适当的环境和陌生异性面前暴露自身生殖器官,以缓解性欲的紧张感,达到性兴奋和性满足。露阴的频率因人而异,少则数月或一年几次,多则可几日或几周若干次。
自虐癖的自虐方式有多种多样,“性缢死”是其中之一。患者一般选择一个隐蔽地方,如寝室、浴池、地下室等,通常用绳索一类的东西勒住颈部,以悬挂的方式限制呼吸,使自己处于轻度窒息状态,大脑缺氧的早期,患者会有虚飘飘的幻觉和性欲亢进的快感。如果不能及时自我解救,很容易造成窒息死亡。
E正处于青春期,出现性变态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行为主义观点认为,变态性行为是从潜移默化的学习得来的。比如,幼年儿童时期受到不良环境影响和诱惑,坏人教唆或黄色书刊、影像的影响;偶尔看到父母等成人性交,会认为是虐待对方。到了青春期,生理发育迅猛,生活中缺少引导和关爱,封闭单调,性情孤僻自卑,就可能用已在潜意识中幼稚的或习得的性变态方式来排解性生理、性心理的欲望和精神压力。
对于性变态的孩子,父母应让他们尽快意识到其行为是病态,并可以治疗。不论哪类性变态患者,在很长时期内,都不能清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病态,虽然他们清醒地承认这些行为是错误的,是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和法律的,可是,又由于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快感,欲罢不能。因此,靠自我改变非常渺茫。终有一天被发现,遭受批评教育,拘留甚至用判刑来纠正他们的变态行为,事实证明收效甚微,一旦恢复自由,他们仍伺机行动。原因是他们只意识到道德层面,而非病理层面,未能得到性心理治疗。
青春期性变态仍属发病早期,是治疗的最佳和关键时期,如果错过了这一阶段,将会严重影响孩子在各方面的成长。如果父母能放弃陈腐观念,同孩子一起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就可治愈性变态。
(实习)
性骚扰一般有三种方式:
(1)口头性骚扰:下流语言,讲述个人性经历或色情文艺。
(2)行为性骚扰:故意碰撞或触摸异性敏感部位;诱导或强迫异性看黄色录像带或刊物、照片等。
(3)环境性骚扰:在工作环境设计淫秽图片,广告等。
性骚扰的情况很复杂,没有绝对的年龄和职业界限,大抵分以下6种:
(1)补偿型性骚扰
大多数性骚扰者属于这类男人,由于长期性匮乏或性饥渴导致的一时冲动势必使他对女性做出非礼的冒犯举动。此种人的骚扰行径多是出于不同程度的亏损心理,骚扰的目的与其说是想占有女人不如说是想占便宜。
(2)游戏型性骚扰
多是有过性经验的男人,懂得女性的弱点,把女性视作玩物,对女人的非礼和不敬出于有意的游戏心态。这类男人一般是“猎物能手”或花花公子。骚扰的目的一半是为了猎奇,也为印证自己的男性“势能”和“本事”。
(3)权力型性骚扰
多发生在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尤以女秘书居多。骚扰者大都受过较好的教育,骚扰时虽然也多出于游戏心态,却比一般游戏者的表现要“高级”且“彬彬有礼”。此种骚扰者大都把女性视为“消费品”,且因为明显的利益关系,他甚至认为女人喜欢这种骚扰,并把这种骚扰当作自己的“专利”。
(4)攻击型性骚扰
此种男人多半在早年和女人有过不愉快的关系史,对女人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把女人视为低等动物或敌人。他的骚扰有蓄意的伤害性或攻击性,骚扰者有时并不想占有那个女人,不过是满足和平衡他对女人的蔑视和仇恨。
(5)病理型性骚扰
这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如所谓的窥淫癖和露阴癖。此种男性骚扰者大都是真正的性功能失调者。骚扰本身能给他带来强烈的性冲动和性幻想,却无法“治愈”他,反倒会加深他的病症。
(6)冲动型性骚扰
多指处于青春期的青年。由于年轻、好奇,或文化素质低,不懂得尊重女性,不具备应有的自制力。他们对女性的骚扰多半起始于性的冲动,以发生在熟人间的骚扰居多,多以游戏和玩笑开始。此种骚扰者一般没有蓄意的伤害意识,多为显示男人的“能力”和“气概”。
性骚扰者有时很难仅仅属于其中一类,他们的心理状况可能是交叉的。
(实习)
在网上他以妙龄少女的身份结交了众多网友,离开电脑和鼠标却不敢和人正常接触,形成一种由于痴迷网络而引起的新型社交障碍症。近日,成都市四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收治了这样一名奇特而有“趣”的心理病患者。
去年11月上旬,在蓉城某高校读2年级的男生蒋华韵(化名)忧心忡忡地来到市四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求医。这是个看上去有点腼腆的高大小伙子,他对该中心专家杨汉清说:他是个网虫,业余时间大都泡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会友聊天;生活中他不善言谈,但在网上却口若悬河;他特别爱用妙龄女郎的名字同别人交谈,什么“曼莎”、“丽萍”、“蓝雪”、“爱玛儿”等五光十色的名字他轮番使用,还时不时在网上将自己画成一个有趣的美女样儿去逗人。这样一来,许多女孩子便在网上同他成了好友,他自己也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大众情人”。在网络世界里,蒋华韵热情洋溢地生活在鲜花和掌声中,快乐无比。
然而“好景”不长,这个大网虫渐渐发现自己有了问题。他越是在网上感到得意,而在现实中就越是木讷笨拙,有时简直傻透了。在同学中间,他越来越不想说话,见了老师也是爱理不理,遇到班上搞活动他就不声不响躲在一边喝闷茶。在同学们的指指戳戳中,蒋华韵伤心地承认,自己可能得了某种心理疾病。于是,他来到四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求医。该中心专家杨汉清等人检查后发现,蒋患的是一种因痴迷于网络而出现的新型社交障碍症。经过2个多月的精心治疗,蒋华韵基本痊愈。
该专家介绍说,他们在诊治中发现,经常上网的青少年中有近四成的人在网上十分爱玩性别错位,他们往往以纯情少女的面目出现,这主要出于好奇;但也有人在现实中很难交到知心朋友,故改换性别到网上去吸引更多的人;这部分人多以十七八岁的男学生为主。专家认为,网上调换性别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因此而导致现实生活中的行为错位,就值得引起警惕了。医生们告诫网迷:虚拟世界不能代替现实生活,网上玩性别错位须理性对待,不可走火入魔。
(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