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联合开展“全国医疗器械科普创作竞赛”活动,倡导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注、创作医疗器械科普作品,面向广大公众,宣传医疗器械合理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使用的能力和水平。
一、活动目的
提高公众对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使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医疗器械的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器械,遏制过度医疗;促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规范化发展,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
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各地食药监系统、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师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文化传播公司、媒体等;可以单位名义参加,也可以个人和小组身份参赛。
四、作品形式
视频类:包括实拍和动画,时长1~3分钟,应配解说文字和声音。技术标准如下:最低画幅和帧速率:1280*720像素,25帧/秒。推荐画幅和帧速率:1920*1080像素,25帧/秒。上交视频的格式为avi、Mpeg4、rmvb、3gp、flv。
H5作品(可含互动游戏):页面不少于8页。
作品表现形式应注重艺术与科学的结合,重视传播价值(趣味性、观赏性、互动性),体现时代感,同时要注重科普作品的科学性、严谨性和权威性。
五、科普创作选题
政策法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公众容易接触到的影响产品质量安全购买、使用和选择的政策法规(如对企业资质、经营方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要求)解读。
安全购买、使用知识:包括且不限于:理性选购;正确看说明书和操作;正确判断(例如产品品质、数值、不良事件等);有效沟通(与医务人员)等。
以家用医疗器械、公众关注的诊疗器械设备为重点。
临床使用的路径解读:包括且不限于:不同疾病、不同病程下该如何合理选择、使用哪些医疗器械诊疗的知识等。
应避免的认识误区:产品、广告、销售方式、监管等方面的辨真识假、常见误区或谣言。
六、参赛要求:
1、作品投稿:参赛者(单位、个人或多人)不限地区不限名额,每个作品单独参与评审。参赛截稿日期:2016年11月30日
2、作品提交时应注明:参赛者姓名、单位、部门及职务(大学生写明年级、专业)、详细的通讯地址、邮编,以及手机号、QQ号等联系方式,便于作品分类整理和联系。
3、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4、参赛者应确保作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治主旋律,不得侵犯民族宗教信仰,符合民族政策,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作品评选工作未结束前请勿上传到网络,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第三方LOGO,尽可能回避产品广告嫌疑。
6、所有参赛作品免费参评,不退稿。
7、活动入围作品版权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所有,新闻中心对作品具有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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