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药物性肝炎

  为了防止药物性肝炎的发生,患者和家属都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在病情尚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切忌长期、大量滥用药物。尤其是患者,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千万不能自作主张,胡乱吃药。

  2.临床医生要对所用药物的药理、药效、毒副作用及禁忌证了如指掌,慎重选择药物的种类,不到万不得已,尽量少用或不用对肝脏有毒性作用的药物。

  抗生素类、抗肿瘤及解熟镇痛药,很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各种含有同种或异种蛋白质的生物制剂,常能诱发过敏性肝损害等。

  3.某些新药,特别是化学合成制剂,在还未充分认识其肝毒性之前,即使未见有关过敏病例的报道,也不能轻易冒然使用。

  因为随着用药例数的增多,发生过敏性肝损害也越大,都是经过大量临床证实后发现其肝毒性作用的,故应用此类新药时,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4.选用的药物随着药量的增大或用药时间的延长,产生肝损害的机会相对也大,不能不谨慎对待。

  尤其是在明知某些药物有肝毒性,但由于病情需要不得不用的情况下,特别要控制用药的剂量和时间。

  5.用药还应紧密结合患者的基本状况。

  如:患者处于空腹饥饿状态;长期营养缺乏;嗜酒或饮酒之后;曾对多种药物产生过敏反应者;同时服用多种药物者,如苯巴比妥或冬眠灵类药物同时服用,异烟肋与利血平同时服用等;受细菌感染或肿瘤手术不久,机体免疫功能低下者;原来患有肝病、肝功能状况不良者。以上这些情况,都应尽量慎重用药,尤其肝毒性药物。

(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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