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分钟:“仁者”变屠夫
生意社4月2日讯 3月23日早晨7点20分前后,41岁的原社区医生郑民生,手持25厘米长的匕首,将陆续要进入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的13个小学生,残忍地挥刀砍死8人、重伤5人;而这一切过程,前后相加不过55秒。
据悉,现场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他行凶的整幕悲剧,但没有一个人能自始至终观看完其残忍如兽的作案全程。然而他的熟人、街坊和过去的患者却一直认为郑大夫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仁者。是什么使得这个过去的“仁者”蜕变为今日的“屠夫”呢?
当地记者走访了一切知晓他经历的亲人和街坊,补录下他行凶前37个小时的所作所为。调查显示,这个41岁的男人一直是单身,去年失去了在社区的医生工作。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四处求职始终未果;不久前他曾想和当地一位老人学习做蛋糕。
据他同院的李大伯说,他的变化可以追溯到去年8月份,那是他失去工作不久的日子。邻居们发现他整日呆坐、一句话不说,独自抽闷烟。有时当大家休息时,他又大声地唱歌;他甚至大半夜坐在院中的秋千上,害得半夜回来的人以为撞上了“鬼”;院中的小朋友找他玩,他半天没反应,回过神又拧住人家胳膊不放……而这一切就发生在案发前三四天。
一位和他相识十几年的老街坊说:“他遇到不顺心和挫折时,没有人关心他;他自己也不懂得排遣,只会钻牛角尖,最后把自己变成了坏人……”
■郑民生是否做“精神病”鉴定?
长期以来,对一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强的杀人恶魔是否在侦查起诉、审判定罪前先进行客观的、科学的、生物医学意义上而非社会学意义上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一直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不管是依法还是按理来说,对这部分有人格缺陷的杀人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应该是个前置的、必需的程序,这既是对死难者负责,同时也是赋予一个加害人是否要承担罪责以及承担多少罪责的权利保障。与马加爵、邱兴东一样,同样折杀多人寿命的郑民生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也成了广为关注的话题。
记者注意到,当地有关部门,事发第一时间否认郑有精神问题就医的既往记录;之后,又澄清事发后曾带他去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这一说法得到了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证实。
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曾在电话里告诉记者,郑民生3月25日被警方押送到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做精神病鉴定。按“法医精神病鉴定程序”的规定,委托司法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向鉴定中心提交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以及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社会资料等。参加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做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在做出鉴定结论后,鉴定人应签署鉴定意见。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出具鉴定报告。
记者随即联系了南平市委宣传部通联站负责人余仕军,希望对此消息求得印证。南平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郑民生,可以认为郑并没有精神病问题,因此对郑民生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说法并不可靠。
记者采访获悉,批捕能说明犯罪嫌疑人此前没有发现是患精神病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司法机关掌握了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权力,因此,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患精神病时并不需要负有举证责任,只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的申请决定是否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过,对于不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通常会说明理由。但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因而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该机关必须出具司法鉴定,负举证责任。
由于我国目前是否对嫌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控制在司法机关手里,只有司法机关认为嫌犯有精神病嫌疑的,才会决定是否为其做相关鉴定。最关键的是,这些司法机关对他们判断和决定的标准不负有举证责任,因此,一句话,就是是否该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全由司法部门自己说了算;否则,嫌犯自己、家属、辩护人再申请也没有用。
精神病患:十一年持续上升
九年前的初春时节——2001年3月底,江泽民总书记给时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布伦特兰写信说:“精神疾病已经成为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这是中国领导人对精神卫生问题严重性的准确描述。
此前两年,同样是在春季,《人民日报》曾发表消息称:“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文章指出,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年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体负担,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即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
而今11年过去了,中国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继续呈上升趋势。卫生部提供的资料显示,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重性精神病患病率由20世纪50年代的2.7‰,70年代的5.4‰,上升到80年代的11.4‰。到了90年代,1993年国内抽样调查显示,发病率达13.47‰,全国约有1800万精神疾病患者。可惜的是,进入21世纪后,我们未进行全国规模的精神障碍调查。
然而有目共睹的是,由失去控制的精神病人肇事引发的恶性案件近来时有发生。统计显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为10%,其社会危害行为不容忽视。央视新闻调查显示:精神病人暴力事件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
专家指出,一批特殊的弱势人群——人格缺陷产生的“精神乞丐”正在形成;而对这部分人的心理关怀和关注还远远没有提上日程。要想构筑一个安宁的社会,社会必须及早建立预防机制。
精神病人犯罪:令人不寒而栗的数字
有关精神病人杀人、伤人的报道不断成为热点话题,不能不让人觉得精神疾病话题非常沉重。仅以2004年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光是见诸媒体的恶性案件就有数十起。其中负面影响较大的有:
1月7日,东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的一辆公共汽车被一名精神病患者劫持,撞伤两人;4月20日,甘肃一名精神病男子在一小学手持菜刀将15名学生及两名当地农民砍伤;7月27日,长春市一歹徒持刀劫持并杀死女人质事件,有报道称该嫌犯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徐和平在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持刀行凶,砍伤18人,其中1名儿童伤重死亡。随后警方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精神分裂症病史;9月30日,任课教师刘红文持刀在湖南省广宜乡中心小学行凶,造成学生4死9伤,65人被劫持。后据调查,刘应聘时隐瞒了精神病史;10月30日,有10年以上精神病史的葛某,怀疑自己被医生当成试验品,手持利斧冲进鞍钢某医院医生办公室,将午休的女医生郭某砍死;12月3日,精神分裂症患者刘志刚持刀翻墙闯入吉林某镇中心小学,砍伤正在上课的12名小学生;12月26日,一个从哈尔滨飞往厦门的航班上,一精神病男子在飞机上拿着刀以自杀相威胁让飞机改飞台湾,后被制服……
统计显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为10%。
北京安定医院司法鉴定科田祖恩等医务人员通过对1984年至1996年共13年间的1515例精神病刑事鉴定案分析得出结论:在接受刑事被告精神鉴定案的1515例中,患有精神疾病者1248例,约占82%。而这些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社会危害行为,以侵犯人身、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者为主,共占94.1%。而如果精神分裂症实施社会危害行为,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可能性将会在50%以上,这一数字实在令人不寒而栗。精神病人刑事作案,以蓄谋、冲动二者为主,共占81.9%,其余依次为随机作案和无目的作案。
法律心理能力包括辨认与控制两大心理功能,是我国《刑法》判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心理学标准,从前我们称之为精神病人的“法律能力”。而一个人如果丧失了对其行为目标的辨认能力,自当无从谈起对自己行为能否控制。根据我国《刑法》,精神病人作案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二者之一因病而受损时,便可构成无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条件。以上资料表明,精神病人作案时其法律心理能力无障碍者占14.9%,辨认能力受损者占47.7%,控制能力缺乏者占37.4%。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