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世界经理人编者按】</b>
企业和人一样都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但它和人的区别在于,企业没有自然生命,它只要一代代不停地更新来赋予它活力,它就不会死亡。
<p style='line-height: 150%'> 一个民营企业的寿命到底有多长?日前,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刘志彪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其实,企业和人一样都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但它和人的区别在于,企业没有自然生命,它只要一代代不停地更新来赋予它活力,它就不会死亡。人有成长的烦恼,企业同样也有它发展的痛苦。“企业死亡的原因是五花八门的,而一个企业没落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刘志彪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规模都偏小,中小企业占民企总数的90%以上,“但是,大企业和小企业都同样重要,大企业在国民经济方面的贡献非常大,而小企业在就业方面的贡献也非常大。”江苏的大型民营企业就更少了,但处于半死不活边缘的小民企却是非常多。
刘志彪在总结导致民企死亡的原因时提出,“当企业的销售额达到1亿元左右的时候就非常危险,这俗称‘死亡门槛’。”企业一旦扩大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不太容易把持和驾驭,因为其管理等各方面都不再适应其现有的规模了;此外,企业做大了,其老板就认为自己战无不胜,不太愿意听某些不好听的话了,这时的企业也就到死亡边缘了;同时,扩张过快导致负债过多等诸多原因都是造成民企死亡的因素。
政府干预太多
“政府干预太多,这是导致民企死亡的第一大通病!”刘志彪毫不避讳地指出。在江苏,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最初都是利用政府关系起家的。“但这又不能怪企业,因为企业发展资源都在政府手上,企业最初只有靠政府关系才比较容易成功。”
当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时候,政府又会来过多地“关心”企业,让企业做大做强,企业自然也就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这样双方都有面子。“其实,不是所有的小企业都能做大做强的,比如一些生产专业性比较强的小产品的企业,它天生就做不大,你非要强求它做大,那它只有死路一条了。”
刘志彪说,企业如果要避免这一点,应分两个阶段来走,第一阶段的确要搞好政府关系,因为要从政府手上拿资源;一旦发展起来之后就应赶紧进入第二阶段,看市场。如今,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型企业进军中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你的眼睛还一味地看着政府脸色,把市场给忘了,那市场就要将你挤出局了。“很多民企的死亡都是因为其老板成天忙于政府的应酬,忙于搞社会资源关系,而疏于了公司内部的管理。”
“而江苏的政府在这一方面也应多学学浙江政府,政府应尽快改变职能,加快市场化改革,同时不应过多地干预企业的发展。”刘志彪如此建议。
个人英雄主义
大多数民企都缺乏团队精神,老板逞个人英雄之强,老板一倒,企业就倒。刘志彪指出了民企死亡的第二大通病。“很多民企老板都是报时者,而不是造钟者。”刘志彪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到了什么时间老板就会“报时”,让这人干这个,让那人干那个,但他往往就没意识到,他完全可以造个钟,订个制度,让钟自己走时、报时,让员工自己该干什么干什么。“企业不应靠人来管,而应靠制度来管。”
同时,民企老板应培养起一套管理班子,这样既能广泛听取意见,一旦老板有了什么事也能有人顶得上。
梁山英雄主义
刘志彪指出的民企死亡的第三大通病是:如今靠朋友、亲戚这种组建方式起家的民企也不在少数,一帮亲朋好友跟当年的梁山英雄好汉一样,讲义气、重信用。诚然这种组建方式的优点是信任成本低,但是这种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很容易排挤人才,限制企业吸纳优秀人才。“企业一靠管理,二靠人才。企业一旦留不住人才,那它也就危险了。”
权益不清、分家就死
广东乐百氏就是典型的因兄弟之间的权益纠纷导致企业一落千丈。刘志彪指出,很多民营企业一开始挂着国有企业的牌子,戴着“红帽子”好发展,产权不清的问题一旦等到改制后就充分显露出来,由此带来的产权纠纷往往非常可怕。同样的道理,合伙开的公司刚起家时大家都是一团和气,但随着公司的日益腾达,其收益到底是应该按照原始投入来分配,还是该按照人力资本来分配?于是,收益分配不合理的纠纷就开始了。“权益纠纷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致企业于死地。”
作者:徐郁华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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