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杭州市长茅临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杭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指出,根据杭州物流需求源特征,重点发展都市配送型物流、产业基地型物流和行业分拨型物流三大领域。规划在我市下沙区域、康桥(包括勾庄)区域、江南区域、临平区域、江东区域等五大重点区域建设物流基地。
  《实施意见》明确杭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远期目标是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和浙江省的综合物流中心;近期目标为“建设一个示范基地、培育若干示范企业、完善物流市场体系、提高物流运作效率”,物流资源整合初见成效,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有所下降。根据“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集中与分配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运营模式,加快符合规划要求的重点物流项目的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规划实施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努力培育现代物流市场;加快物流重点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加快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流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现代物流的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把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作为事关杭州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各区政府要根据《杭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本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区域内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工作和重点物流项目的建设,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使我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市政府的物流扶持政策能真正有效地实施到位。
  茅临生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杭州市现代物流业的重要意义。这是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体现,要充分发挥大都市集聚、辐射优势,突出培育现代化物流的核心地位的手段;是杭州市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充分就业的有效载体。杭州的区位优势很明显,信息技术发达,发展现代化物流可以说具备“天时、地利”。要做好培育市场、培育企业的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土地等要素对企业的制约,既要很谨慎,又要不断探索。有关部门在政策措施的保障、物流企业的发展产业导向上要做好做细服务工作,搭好平台,真正把杭州市建设成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和浙江省的综合物流中心。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杭州市实际,保障职工的权利,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7月的440元/月调整到5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确定为4.7元/小时。各县(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省、市政府规定的不同标准确定。
  副市长陈重华、金胜山、项勤、杨戌标、孙景淼、沈坚和市政府秘书长娄延安出席会议。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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