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世界经理人编者按】</b>
12月1日,四家快递公司亚太区事务的最高负责人齐聚北京,与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进行会谈,商讨有关《邮政法》修改草案的相关问题。
敦豪( dhl)、联邦快递( fed ex)、天地快运(tnt)和联合包裹( ups)四家国际快递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在中国成为了“合作伙伴”。而一个名叫亚太快递商大会(c apec )的协会组织成为了这四家公司共同向中国政府发起游说活动的代表。
记者从多方得到证实,12月1日,四家快递公司亚太区事务的最高负责人齐聚北京,与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进行会谈,商讨有关《邮政法》修改草案的相关问题。
四大快递巨头的这一联合行动,被看作新《邮政法》出台之前,为进一步争取其在华利益的努力。
我国现行的《邮政法》是1986年制定的。法律修改工作从1999年开始,今年年底前修改草案要提交国务院,列入立法计划,目前正处于最后阶段。
面对日益临近的新《邮政法》草案提交日期,四大公司再也坐不住了。据悉,四大快递巨头的此次游说活动始于11月初。
让四大巨头如此牵肠挂肚的正是新《邮政法》牵涉的诸多敏感问题,如“邮政专营”概念、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1986年版《邮政法》被认为对“邮政专营”这一概念的解释语焉不详。亚太快递商大会昨天传来的一份文件中称:新《邮政法》(草案)“应该对邮政专营予以限定,以反映出国际上通行的将专营品种的重量和价格相结合的定义方式”。
据了解,四大巨头此番游说旨在对目前中国邮政规定的专营范围提出质疑。这些质疑包括11月17日《邮政法》修改稿第八条的规定“单件重量在500克以下的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等。
此次《邮政法》修改稿曾提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概念,即每家从事信件、包裹寄递业务的企业必须提取其业务收入的4%用于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这一基金旨在通过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远地区的邮政服务。
这个要求四大快递巨头“掏腰包”的规定,立即遭到其联合反对。亚太快递商大会针锋相对地表示,“鉴于该组织的所有成员公司都作为纳税企业为中国的经济作出贡献,向这些企业额外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是不适当的,因为这些企业不属于邮政普遍服务。”
据了解,四大巨头目前并未同国家邮政局进行直接沟通。亚太快递商大会方面称,虽然这四家公司曾寻求与国家邮政局的高级官员进行对话,但未能如愿。四大巨头还建议,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邮政监管机构,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航空快递业继续为中国经济提供服务。
为了解中国邮政对四大快递巨头的这些意见作出的回应,昨天记者与国家邮政局新闻宣传处取得联系。该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听说过外界对“邮政专营”、“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观点,但目前《邮政法》的修订工作正在国家邮政局行业管理司进行,他们不愿在此时发表评论。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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