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莫须有”

  “莫须有”的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岳飞传记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做成的时候,韩世忠不服,到秦桧府上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的开始。

  莫须有是宋朝人说的话,用今天的话,有大学问说是“可能有”,还有大学问说“必须有”,模棱两可,至今真正知道莫须有真正含义的,也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说服人家,对于后来遭受不白之冤,欲加其罪,何患无辞之类的大冤特冤的案情,我们总是习惯归咎于“莫须有”。

  其实,宋朝是个法制比较健全的皇权社会,一般情况下不杀有能力的人,更何况岳飞的岳家军军威浩荡,金人也感叹:撼泰山容易,撼岳家军难。于此一来,宋高宗虽说昏庸,也不至于不知道杀掉岳飞,是在自毁长城。

  又,秦桧位居宰相,应该说是精通律法的,当蕲王韩世忠逼问他为何要杀掉岳飞父子时,他不可能这样搪塞,说一句不明不白的“莫须有”。

  首先,岳飞的死亡与秦桧有没有必然的关系。我个人觉得,有关系,但是绝非是因果关系。大家知道,大凡一个手握重兵权的大将,在势力和实力足够与皇权并驾齐驱的时候,皇权的统治者不可能不设防,这个论断不新鲜,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功高震主,此时不杀,难不成,让你做大做强,起而代之不成。所以说,从皇权社会“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上来说,岳飞用自己的死证明了自己的愚忠,成全了自己的“精忠报国”的光辉形象,死后还拉秦桧垫背,把这一切都怪罪在秦桧的头上,说实在的,岳飞很不地道,后人看问题也太天真。

  其次,作为执行岳飞死刑的秦桧,用十二道金牌召回岳将军,也是要付出极大的勇气的。因为,边关狼烟四起,家国都不太平,虽说少了一个岳飞,宋朝的统治会受到一定的威胁,但是,多了一个岳飞就会让南宋的一把手寝食难安。所以在权衡利弊,留住岳飞继续抗金,也未必能收复中原,杀了岳飞可以保皇帝睡个安稳觉,这样一来,作为执行者,秦桧深刻领会了皇帝的心思,因为就算岳飞真能大功告成,把金国人从自己的原来的土地上赶走,还是要带来一个最大的麻烦,那就是宋徽宗和宋钦宗回来后,我宋高宗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大难题,如是,秦桧出面了,把这件事情摆平了。岳将军,杀的就是你,你还别不服气,谁叫你生不逢时呢?

  最后,我还是要来说“莫须有”,岳飞的儿子岳云是否真的写信给张宪(谋反),这本身不是案件的最重要和主要的证据,主要心证早在宋高宗的心里形成了,那就是岳飞留不得,抗金不是还有韩世忠,不是还有辛弃疾吗?

  于是,我揣度这个“莫须有”的真实含义,其实就是小沈阳的口头语“这个,应该有”,只是蕲王太固执,没有领会秦桧的意思,于是把这样一个千古杀之有据(功劳太大),死之不足惜(不是还有辛弃疾吗),这个社会里,作为臣子,作为下级如何领会最高领导的意图,是何其重要,所以,韩世忠做不了宰相,而秦桧可以,这就是区别。我们今天在岳飞墓前唾弃秦桧的时候,有几多人能够为秦桧说句公道话呢,没有。如果有,你就是卖国贼。

  殊不知,岳飞人生的顶点正是由于秦桧的下跪而烘托起来的高大全形象,我们缅怀岳飞,唾弃秦桧,情理之中,可是历史的真相如何,秦桧就算再跪一千年,也无济于事,于是我们也可以说,让秦桧下跪的举措也是“莫须有”,因为我说了,莫须有的意思是:这个,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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