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完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我想作者职权来是在写一首诗,一首关于人性的诗,它的美就像小说中描绘的那一大片火焰般令人旌心摇曳的罂栗,而提示的深入程度则已直击罂栗中的剧毒。
选择小说这个式样只是为了让原始人性的本来面目有更多显像的机会。小说叙述了土司制度兴衰这段历史、事实上这段不复存在的历史也许原来只是一片废墟中仅剩的几根残柱,作者操纵着那只硕大无朋的原欲的黑蜘蛛,编织成这个如今看来飘摇欲坠的土司家族的故事。
与罗马帝国的纵欲暴色暴饮的灭绝方式不同,作者安排的这处场景已经与现代文明接壤,原始人性被诱发为新的病灶,正如作品中安置的两颗炸弹:鸦片与梅毒。这两颗外来的流弹窜入土司家族,便迅速蔓延,遂使那个假借着活佛的神性的土司制度訇然坍塌。
有趣的是,作品中的第一人称,即主人翁——麦其土司的“傻儿子”,做为麦共土司酒后孵出的异物,是另一种“王”,正如小说中提及麦其土司的三太太时议论的,狐狸精却不不自知。作者有意从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身上设计了两类“王”的现象,大儿子精明能干,具有王者的心态与行为方式,小独生子被强调是土司酒后的产物,行为及其思维方式与麦其土司的习惯大异其趣,被整个家族目为傻子,但恰恰傻子的模糊人格他在土司的派系之争与家族自身的王权角逐中成为最后的王,傻子是作者有意经营的另一种王,即身为王者而不自知的那一种。
从“傻子王”这一人物形象的经营上我看到了作者的思辨色彩,暂且抛开作者是否有意将当今社会的种种人性异化现象还原到一处原始、混沌的场景作集中展示,我们所看到的土司家族确实恰似一处魔界,傻子经历了魔界的每一处场景,心灵深处也闪现过人性的种种弱点,但因明白自己是傻子而明哲保身,这便有了心游物外的一面,从他的心理展示我们看出他其实拥有麦其土司那种王者的心智,只是失去了外雄的一面,而这恰恰成了他的优势,小说强调了他的好运气。他有占有欲,在物之将失无法挽留的时候,他自有一大堆的理由任它去,这一点恰好使他不致掉入漩涡,作无谓的牺牲。
从文学这一角度,我想作者已经为新时期的小说代出了一类新的人物形象,即是模糊人格。他区别于神话传说中的神,区别于产生戏剧效果的个性鲜明的人物性格,区别于高大全的神化人格,区别于单向度思维的机械人格。我想,自“性格组合论”提出之后,模糊人格可能是代表新时期文学作品中人物探索的一种倾向。从傻子这一例看,他属于无奈的生存环境中的自适都,随缘随份,不放弃现有的优势及可能性,无缘拥有就不觉可悲。应运而生,乘运而行,臣服于命运。他向往王者,却懒于抗争,有时能化干戈为玉帛,反映出高人的心智,有时却流露出人性的弱质,在人常情绪中挣扎。正如川端康成提倡的,人,需于魔界中修炼,方能获得真的超脱。傻子的一生,可以说是体行魔界的不自学的修炼者,他一生看似糊涂,却于冥冥之中符合了当时情境中超越自身的行为规则,有一种无目的的目的性。只要把他的一生串起来看,自会发现与他同行的聪明人犹如昙花一现,你会弄不明白他是否天性中契合了某种道理。
傻子在某种程度上寄寓着作者对现代人格理想的无奈,不想随波逐流又超脱不得,人在这种程度上就有“海上钓鳌三山远,世间相马九才遥”之叹,反过来看,傻子的自下而上方式似有另一种意味。
人物塑造的成功不仅有历时性,还须有共时性,在我看来,小说的成功在于塑造傻子这样一个人物,其它则不过是戏台与道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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