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选”村官到底“海选”了谁? (“直选”村干部好事须办好)
目前,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正在各村如火如荼地进行,作为普通农民,虽然当官轮不到自己,但是也还是想能选一位真正为农民谋利益,为村里做点好事的好村官。
可是,实事总是事如愿为,在海选中,总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思想左右。到底是选一个能干,敢闯、踏实、平易近人的好村官,还是选一个自己宗族,够狠的,能说话算数的,能为自己本湾造福的村官,等等这些个人私利思想占据心头。说句实话,谁没有一点私心,谁不想日后图个方便,只要选上自己本湾人、自己本宗族的人,肯定比选一个外人要强得多。俗话说,人熟好办事,所以在海选中,总是出现我选我湾人,我选我姓人,我选我房头人现象。
农村经过村组合并,现在一个村姓氏多,自然湾多,人口更是众多,大的村有四五千人,小的村也有二三千人,最多姓氏有七八种,最少姓氏也有二三种,一个村不同湾的人都互不相识,对他们能力的大小,人品的好坏等相关资料都不清楚,叫农民们如何“海选”,到底“海选”谁?在心中一片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最实际最受用的那种,所以大多数农民都是选自己本湾熟识、本宗族、知根知底的人,或害怕得罪人,日后给“穿小鞋”,只有跟风倒,多数人选谁,我就选谁,完全没有了自己的主张,主动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利。
据历年所知情况,每每被“海选”上的村官,都是大湾人,大姓氏人,都是平时在湾中够狠、富裕的人或是有点来头的人。那些小湾人,人口姓氏少的人,是沾不上边的,这就是“人多力量大”的好处。笔者出生的小湾子,几辈人也没“海选”上过一个村官,就能最好说明这个问题。至于村民们“海选”的村官是不是真能干、真能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那是以观后效的事,不好妄加猜测。现在越是经济强的村,村官就越抢手,抢着当的人大有人在,经济差的村就要相当平静一些。都是同一级别,都是一样的村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差现象,我想还是一个“钱”字在作怪!一个“利”字在操纵!
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透视出“海选”中要实现真正的民主还很难,真正达到村民自治的目的,还需要地方政府做很多很多细致的工作,而且要更加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法规政策,让村民自治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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