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移民无房住,户口空挂成“飞人”
记者 尹鸿伟 发自重庆丰都 2005年10月15日
长江岸边的重庆市丰都县,是因三峡工程需 要整体搬迁的县城之一。如今的新丰都,有着宽敞整洁的街道,矗立着许多现代化的高楼大厦,让许多外来人不免惊讶。
丰都县一名官员说:“因为这一次搬迁机会,丰都的城市建设至少提前了20年。”还有人说:“如果按照丰都自己的建设能力,也许50年都难达到这样的水平。”
223人的反映
当然,在各种各样兴奋的议论之余,更多的丰都人也谈到自己为三峡工程作出的牺牲。丰都县一名居民说:“城市漂亮了,街道宽了。但是为了买新住房,我们每一个人都花光了积蓄,多数人都欠了债。”他觉得:“对比一下前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觉得值得,毕竟我们将来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但也不是所有丰都人都这样乐观,至少丰都县公路养护路管理段400多人中的一半人一直都没有开心过,因为他们至今还是原来的生活模样,甚至比以前更糟。
在丰都县养路段的223名在职和退休职工当中,有从1956年就开始在养路段工作的,最迟的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说,这些职工当中,工龄最少的也有近20年,最多的长达40多年。他们用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甚至是毕生的精力,为丰都县的交通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养路段为县交通委员会的下属机构,为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属于三峡二期移民单位。223人都有丰都县名山镇(丰都县旧城所在地)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由于工作的需要和安排,他们一直分别在县内16个公路道班上工作和居住。
一名60多岁的退休老工人说:“我们以前是农村户口,因为在公路上工作时间长,单位才出面将我们的户口‘农转非’,地址都在名山镇的单位集体户口上。”老人以前一直很开心,因为他觉得这既是单位对自己的照顾与奖励,更是自己“成为城里人的标志”。
另外,还有一些人因为户口留在城里养路段上,所以即使在乡下道班上工作也没有什么想法:“反正以后退休可以回城里住。”但是很多人最后也没有能够“顺利回城”,因为他们在城里没有住房,也买不起住房,最后只能回到农村老家,或者在城里租房住。
“如果没有遇到三峡移民的事情,也许我们这辈子就这样过了。”一名工人说,“但是三峡工程需要很多人家和单位搬迁,而且都搬到了更新更漂亮的地方,我们曾经以为自己的美好生活也随之而来了。”
搬迁工作开始后,养路段领导以“更换”为由,收走了单位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没过几天,返还回来的仍然是原来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并没有更换新的),所不同的是户口簿上多了一个“已安置”的章印,同时,223人分别得到了254元“搬迁费”。他们无论退休还是在职的都没有享受到移民建房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城市和单位搬迁新建的集资房屋与他们无关。
而且养路段在2003年明文规定:“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享受了退休安置或移民建房优惠政策和领取了退休金的人员不得在道班和机修组占用房屋。否则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价格缴纳房租费。”养路段领导的解释是:“道班房屋是生产用房,老工人退休了肯定会有新工人来住,所以不可能不想办法‘赶人走’。”
种种情况出现后,223人觉得非常不公,纷纷走上了上访之路。除了反映自己应该享受移民建房优惠政策,他们纷纷把怒火发泄到养路段领导身上,认为他们“只顾自己的利益”,“可能贪污了国家移民建房的资金”等等。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怀疑,他们觉得是因为有前车之鉴:2003年12月18日,丰都县建委原主任黄发祥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法院认定,从1994年至1995年,黄发祥利用担任丰都县国土局局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征地办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隐匿国土局账外移民资金1207万余元,将其中1180万余元假借外商名义,投资修建铭山饭店和用于个人储蓄,并将修建的铭山饭店产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此外,黄发祥还虚列债务冲消房地产公司账面资金289万余元,并假借外商名义接收银行拖欠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及利息86万余元用于个人储蓄、投资获利。
户口空挂制造“空中飞人”
丰都县养路段副段长杨小平说:“我们段上223名工人的遭遇,是政策所致。至于说我们贪污了移民的钱,那真是冤枉,政府从来就没有以他们的名义给过段上什么钱。”
“三峡移民政策是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及原移民开发局统一制定的,10多年来我们宣传很多了,但是仍然有些移民表示不清楚。”丰都县一名官员说,“当然这可能有我们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也不排除有些人别有用心,他们甚至不断自己出钱到外地请记者来调查、采访,弄得我们也很尴尬。”
丰都县移民局县城迁建科科长向东说:“丰都县城移民人口的认定,是以1992年4月4日国家长江委员会调查登记的人口为基础制定的,我们县里根本没权决定。”
对于养路段223人反映的问题,向东解释他们属于“户口空挂”,即只有户口在县城,居住地和工作地都不在,在县城也没有固定的住房。按照当时国家规定“三同时”的条件(要求户口、居住地和工作地都在县城),他们只达到了一条,所以他们不能享受移民建房优惠政策,只能发给254元搬迁费而不再有其他补偿。
杨小平说:“尽管县移民局在2000年12月已经明确通知养路段的200户400余人只有80户(后变更为82户)206人能够享受移民建房优惠政策,但是我们还是多次向县里报告,希望能把其他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段领导绝对没有私心,甚至还向国家提了不符合政策的要求,可惜都被移民局和县领导否定了。”杨小平觉得为了这个问题,223人数年来到处去告他们,甚至怀疑他们另外有许多违法问题,他觉得很委屈,“谁会愿意给自己找麻烦,遭人恨呢?但是也没有办法,反映问题是他们的权利,我们只能不断做解释工作”。
“解决问题的根源在移民局,政策是他们在掌握,我们根本没有决定的权力。”杨小平表示,“我觉得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国家以前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有关系的,而三峡移民政策又是依据户口而不是按照需求来制定的。这是历史形成的问题,不能全部归咎于现在,更不能把问题推给单位来承担。”
丰都县移民局县城迁建科的干部冉鹏说:“这个问题丰都县谁都没有责任,因为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我们只是严格执行。如果当时国家的政策没有‘三同时’等条件要求,我们怎么可能卡这些人,要知道他们都是我们的乡亲啊。”科长向东说:“因为户口的原因,我本人也没有享受到政策,因为我是政策发布之后才调来移民局工作的,户口迁得晚,所以我自己的房子是买了很贵的商品房。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我们政府的人就有什么特别办法。”
“在新县城里面随便走走,就可以看见政府办公楼和各部门的新大楼都盖得非常豪华和气派。”一名退休养路工说,“可是我们连个像样的、属于自己的住所都没有。”
除了没有享受到住房政策外,223人中还存在户口迁移的问题。一名养路工说:“以前我们的户口所在地名山镇(老县城)中华路116号,因为拆迁已经不存在了。由于我们在新县城没有房子,单位也没有新的集体户口,所以我们的户口册和身份证上一直是这个已经不存在的地名。”
按照丰都县公安部门的解释:现在户口的管理政策,家庭户口是需要具体地址的,只要这些工人购买了固定住房,马上可以迁去;反之户口也可以这样先留着,等待新的管理办法实行。
一名养路工说:“如果自己买得起房子,我们何必这么可怜,到处去反映情况啊?”
事实上,在整个三峡库区,因为搬迁购买新房的原因,已经使许多人负债累累。一名丰都居民说:“以前在老县城,虽然房子旧点、破点,但是至少生活惯了不发愁;现在房子新了,生活方式也被迫改变了,而且还欠了许多债。”他表示,库区移民为三峡工程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不少人需要许多年才能缓过气来。
政策决定一切
丰都县移民局县城迁建科的冉鹏说:“养路段223人的遭遇在丰都县并不是特例,电力公司、教委、邮政局、公安局和工商局等许多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因为他们的职工也经常被派到下属乡镇机构工作,而且流动也特别快,所以户口都没有动,以前公安部门在这方面也没有严格管理过。”他表示,就连县公安局本身也有许多民警遇到了“空挂户口”而无法享受移民政策的问题。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单位都对“空挂户口”不能享受政策的情况不满意,但是通过政府的积极解释和说服后,现在只有养路段的人还在到处反映,其它单位已经没有了声音。丰都县一名知情人士说:“这并不难理解,因为养路工多数来自农村,没有多少文化,所干的工作是最苦的,同时他们也最穷,没有社会地位。而其他单位都很厉害,他自有解决职工住房的办法。”他解释,例如电力公司有钱,可以自己解决;其它单位也各有办法,有一家单位最绝,在本来只能盖三幢房屋的地盘上多盖了两幢,虽然空间挤了点,但是房子却够分配了。尽管县规划局后来也对该单位作了处罚,但是该单位却实现了“人人有房住,不吵也不闹”的目的。
丰都县养路段副段长杨小平说:“这样的办法我们也知道,但是我们不敢做啊!”他表示,223人的住房问题以后通过房改等其他办法也许可以解决,但是养路段现在没有这么多钱。但也有工人认为,从旧县城搬迁到新县城,政府为养路段划分了好几块安置地,另外还对一些淹没公路和道班进行了巨额现金赔偿。本来土地是足够多的,但是养路段的领导却把没有使用的土地卖掉了。这名工人说:“他们宁愿把钱花掉,把地卖掉也不为我们着想。”
无论如何,养路段这些修补了一辈子公路的工人,目前想要住上新房确实不容易。一名退休的养路工人说:“我们很困惑,我们风里来雨里去地在公路上辛苦了一辈子,单位领导和国家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
丰都县一名官员说:“其实这样的问题不仅仅在丰都存在,而是整个三峡库区都存在,这些问题的争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国家的大政策不调整,不制定新政策,我们肯定没有办法。”他表示,调整政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一说到再为移民问题出钱,很少有人会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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