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赛-罗翰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10月1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玛莎-瑞沃(marsha revel)已向女星林赛-罗翰(lindsay lohan)正式发出传票,要求林赛于本周五上午出席加利福尼亚比弗利山法院庭审。
今年23岁的女明星在2007年因两项服用可卡因、两项酒后驾驶以及一项危险驾驶共五项罪名被判监禁缓刑3年执行,那一次她一共在监狱里呆了84分钟。
目前还不清楚为什么林赛要重返法庭,该决定是周三在法院的一次例行听证会上做出的。法庭记录显示,法官并没有签发逮捕令,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林赛违反了缓刑期的各项规定。截止今日,媒体发往林赛经纪人和律师的邮件也没有收到回复。
当然,这名经常扮演“坏女孩”角色的女星在缓刑期内也不安分,自今年1月之后,她两次缺席法庭要求她参加的是药物滥用治疗,此举违反了法庭的规定,而据林赛自己说那只是两次误会。
此次如果法庭认定林赛违反了相关缓刑规定,那么法庭将会立即终止林赛的缓刑期,这样林赛这次真的要面临牢狱之灾了。david/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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