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子女冷淡精神痛苦精神赡养立法待细化

  全国首条老年人心理危机免费救助热线——“爱心传递热线”自去年9月在上海开通后,每天要接到大量老人来电,不少老人在电话里诉说自己很孤单,唯一的期盼就是希望子女能多回家看看。近日,法学专家表示,老人对精神赡养的新需求揭示出赡养方式的新变化,并且这种需求已逐步上升到寻求法律帮助的高度。

  老人不愿举报儿女“冷暴力”

  近来,一些地方社区居委干部反映,家庭“冷暴力”在社区出现的频率呈上升趋势。上海市有关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9月,在向政府部门求助的老人中,遭受子女“冷暴力”的比例明显上升。

  “我当‘老娘舅’调解矛盾时,发现越来越多老人遭受子女‘冷暴力’。”上海电视台“新老娘舅”节目嘉宾主持、上海市人大代表、静安区老年协会秘书长柏万青说,“很多老人把晚年精神寄托在独生子女身上,一旦子女对他们实施‘冷暴力’,老人往往苦不堪言投诉无门。”

  心理学家分析,遭受家庭“冷暴力”的老人往往不愿采取行动维权。究其原因是:不想举报,害怕儿女遭到法律制裁;基于亲情,觉得子女的行为是自己管教不严的结果;在生活上或心理上依赖施虐者,害怕丧失仅有的依靠。

  “精神赡养”立法要细化

  “其实我国关系到精神赡养的法律不少,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但涉及具体细节的则一部也没有。”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指出,在法律上,“赡养”包含“经济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但立法义务却难以界定。“制定不难,难在执行。”

  据了解,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十多年前颁布的,当时主要关注物质赡养,并没有规定精神赡养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法学家建议,应对此进行必要的补充,参照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后增加“和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由此,老年人便可在诉讼请求中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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