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彩礼钱给朋友我失恋,后娶朋友妹

  都说姻缘天注定。我的婚姻验证了这句话。

  我1969年高中毕业后做了个回乡知识青年,在农村开始面向黄土背朝天的劳作。随着时间推移,我到了谈婚论嫁的岁数,但由于我家经济条件差,没人给我介绍对象。父母四处求人,终于有个媒人给我介绍了邻村一个姑娘。

  谈婚论嫁时姑娘家开出的彩礼是500元。父母卖了家里喂养的一头大肥猪和三只羊,还把门前的大柳树卖了,又从亲戚那里借来了160元,才总算把彩礼钱凑齐。择个黄道吉日,我在父母千叮咛万嘱咐下去姑娘家送彩礼。半路上,我遇到住在城里的熟人苏豪杰。他来我们村办事,不小心把钱丢了,希望我借10元钱给他。

  我没有多余的钱,我也知道动用彩礼钱有可能出现不良后果,但想着是老熟人,我最终从彩礼钱里抽出10元钱给了他。果然,当我到达姑娘家递上490元彩礼钱时,姑娘家毫不理睬,我愤然离去。回家后,在父母埋怨声中,我蒙头不吃不喝,一直睡了3天。后来,当苏豪杰知道是他借钱耽误了我婚姻时,发誓一定要为我介绍对象。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我参加考试并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毕业后,我分到一家行政单位工作。偏巧,苏豪杰的妹妹苏巧云也在这个单位上班。经苏豪杰介绍,我就和苏巧云谈起了恋爱,再后来结婚,一直过着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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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养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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