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被开除党籍始末

  以“我实在不能工作”为由,陈独秀被迫辞去总书记职务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没有勇敢地承担应负的责任,而是采取了诿过于人的态度,将失败原因一股脑地归咎为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在实际行动上,共产国际代表鲍罗廷于1927年7月12日对中央实行改组,由张国焘、周恩来、李立三、李维汉和张太雷组成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陈独秀被迫停职,“不再视事”。7月13日,陈独秀致函中共中央,以“国际一面要我们执行自己的政策,一面又不许我们退出国民党,实在没有出路,我实在不能工作”为由,提出辞去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

  7月23日,共产国际派代表罗明纳兹与纽曼来华接替罗易与鲍罗廷指导中国革命。罗明纳兹来华后马上召见了瞿秋白和张国焘,向他们明确宣布:中共中央犯了严重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违反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决定改组中共中央的领导,陈独秀不能再任总书记,甚至还要受到开除党籍的处理。

  1927年8月7日,这个在党史上彪炳千秋的日子成为陈独秀政治生涯终结的起点。这一天,在罗明纳兹的监督下,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秘密会议即“八七会议”。会议在未通知陈独秀到会的情况下,针对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进行了猛烈批判,甚至人身攻击。“八七会议”对他的不正常的组织处理,陈独秀一直耿耿于怀。

  陈独秀接受了托洛茨基主义

  1929年7月,震惊中外的中东路事件爆发。以此为契机,陈独秀于7月28日、8月5日、8月11日给中央写了三封信,虽然第一和第三封信主要是就中央的“武装保卫苏联”的宣传方针向中央提出批评性的建议,但8月5日的信则显示出陈独秀与中央的矛盾之所在。实际上,8月5日的信也只是“开始”,还有更重要的“最后两封信”,即10月10日和10月26日致中央的信。这些信围绕着中国革命的有关问题,陈独秀与中央发生了严重分歧。

  首先,对大革命失败原因与责任的看法。陈独秀说:1925-1927年革命之失败,其主要原因,是党整个的根本政策是机会主义的。”但是,究竟机会主义错在哪里,陈独秀与中央的解释却大相径庭。中央所指的“机会主义”,是指陈独秀对国民党实行右倾投降主义政策,陈独秀则认为是大革命时期使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阶级联盟”政策。并且特别强调了决定这个错误政策的是共产国际。

  其次,对于中国革命性质与任务的看法。党的“六大”正确指出,中国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政治上、经济上封建残余仍占优势,并保持统治地位,因此中国革命现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陈独秀则认为:“中国的一九二五——二七年之革命……开始了中国历史上一大转变时期;这一转变时期的特征,便是社会阶级关系之转变。主要的是资产阶级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势地位”,“国民党是代表资产阶级的政党”,“国民党政府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封建势力“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提出以“无产阶级贫农专政”来代替“六大”确立的“工农民主专政”。

  再次,关于革命形势与策略的看法。对于革命形势,针对瞿秋白领导的中央提出的“不断高涨”的提法,陈独秀说:“现在是一种什么时期呢?我们怎样工作呢?前一个革命高潮已经过去,后一个革命高潮还未到来,并且还没有到来的征象,现在还是两个高潮间过渡时期”。对于革命策略,陈独秀反对“八七”会议确定的“武装暴动”的总方针,主张以“国民会议”的合法运动取消革命。

  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议,“开除陈独秀党籍”

  对于陈独秀在政治路线上与中央对着干,中央早有察觉。

  1929年6月,即陈独秀刚刚与托派接触时,党的六届二中全会就指出:“托洛茨基反对派的活动,近已侵入中国党内,它在目前中国党内理论水平低微与党历史纠纷尚有残余的条件下,很有可能与党内一般落后的、消极的、离开工作、不满意指导机关的党员相结合,以助长党内小组织倾向与派别观念的暂时发展,而形成中国的反对派。”

  8月13日,当陈独秀等人在党的会议内外积极宣传他们的托派主张,并背着中央与托派组织谈判“联合”时,中央专门发出了《第四十四号通告》,指出“现在中国机会主义思想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见解,正凭借着托洛茨基的理论……反对现实党的路线,企图掩盖过去的机会主义错误”。

  10月6日,中央致函陈独秀,向他发出书面警告。10月1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

  为尽快解决党内反对派问题,10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作出决议,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和蔡振德的党籍,“并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从布尔什维克中将这种列宁主义的叛徒肃清出去”。在得知江苏省委决议后。10月26日,陈独秀与彭述之联名致信中央,对于中央对托派小组织活动的警告,指责是“滥用中央威权,钳制党员对于政治问题公开讨论,对于政治意见不同的党员,无理由的发狂的阻止其发表意见”。

  1929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党籍的决议案》。决议指出:陈独秀的“中心意见在他最后致中央的两封信中,已完全表示他反国际反党反中央的路线出来了”;屡次拒绝共产国际及中央决定,“并拒绝中央指派他的工作。……布尔什维克党决不能容留这样永不真实地承认自己错误与接受国际和中央决议,公开的与国际开除的反对派一致的分子在党内,决不能容留他们在党内散布叛变无产阶级,叛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尤其不能容许有这样反国际反党的小组织在党内存在”。

  自此,陈独秀在组织上彻底割断了与中共的最后联系。

  (摘自《文史天地》 王兰洁)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被迫向临时中央提出辞职书,黯然神伤地离开了他参加缔造的党的权力核心。1929年5月,陈独秀在接触了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后,更是与托氏产生了强烈的思想共鸣,从而使自己越来越游离于中共的组织之外,并最终导致被开除党籍。

——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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