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话大师王少堂的传奇人生》一文于2010年9月4日《扬州晚报》上全文发表后,引起了扬州各界的热议。其中提到王少堂的三次牢狱之灾。据我所知,1936年的一次牢狱之灾在扬州流传最广,影响也最大。我也曾多次听父老乡亲谈论此事。这一事件本质是当时江都警察局内某些人与地痞流氓互相勾结精心策划的一起冤假错案。其目的是为了敲诈勒索,而导火索则是因为王少堂说“灯书”而引起的。
按照扬州的习俗,评话开讲时间为下午两点钟后,大体上晚饭前也就结束了。因此扬州很多市民包括职员、工人、店员、个体劳动者乃至于小业主,因为下午忙于工作很难欣赏到评话。有的书场晚上偶尔有评话开讲,谓之“灯书”,很受广大市民欢迎。
当时扬州的支柱产业当然是盐业。由盐业带动扬州百业兴旺,与盐业关系最密、得益最多的要算钱业。可以说钱业是扬州的第二大产业。当时扬州钱业有一同行议事的地方称为“钱业公所”。它位于当时左卫街(今广陵路)中段,大体上在打铜巷斜对面,交通便捷而且闹中取静。钱业公所不但是钱业同行公议的地方,而且也是同行之间交易的交易所,白天相当热闹,晚上却无人问津。
当时出入于钱业公所的人,不论是老板、经理,还是跑街、学徒,个个都是精明过人的“铁算盘”。其中有个扬州名流在钱业界也是头面人物,想出一条充分发挥钱业公所余热的生财之道。即在钱业公所的大厅上开设书场,专供晚上说“灯书”之用,白天照样议事交易。于是在他的倡议之下,几位钱业巨子就在钱业公所大厅上经营起书场来。他们一方面对钱业公所大厅略加装修,另一方面邀请评话大师王少堂来此说“灯书”。
王少堂先生平时为了保证下午的演出质量,晚上需要休息,很少说“灯书”。因为这次邀请他的人全是扬州的头面人物,盛情难却,也就接受了邀请。消息一经传出,扬州的广大市民无不兴高采烈,因为平时很难有机会听书,现在能听到大师王少堂说《水浒》,当然纷纷赶来过瘾,书场开张后盛况空前,生意兴隆。这几位书场的经营者日进斗金,王少堂收入自然也不菲。就在皆大欢喜之际,一个酝酿已久的大阴谋不期而至了。
因为江都县警察局内某些人,看到钱业公所内的书场生意火爆,“红眼”病大发作,恨得牙痒痒,总想敲一笔竹杠用用。另一方面,在教场书场中惯听“白大书”的地痞小混混也对钱业公所的书场恨之入骨。因为钱业公所的书场自恃后台硬,根本不把这批混混放在眼内。想听“白大书”没门,这些人既捞不到实惠,又感到很没面子。于是与警察局勾结,给他们点颜色看看。然而钱业的巨子们,不好惹也不敢惹,而王少堂是弱势群体。在旧社会,他虽是评话界名人但无权无势。结果是“黄瓜刨不过来刨瓠子”向王少堂开刀。先由地痞流氓举报王少堂“吸毒”,再由江都县警察局出面抓人,把王少堂抓起“强制戒毒”。其实王少堂是否吸毒并不重要,因为在当时吸毒几乎是公开的,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吸毒比比皆是。扬州第一号大人物国民党中央委员王柏龄就是一杆著名“老枪”。以“吸毒”为名把王少堂抓起来,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制戒毒是假,敲竹杠是真。
王少堂一经被捕,钱业公所书场只好关门,广大听众无书可听。当然最倒霉的是王少堂,虽经家属亲友多方奔走打点,最终以“有毒无瘾”的莫须有结论释放出狱。不但经济受到很大损失,而且心力交瘁,精神上受到很大摧残,几个月不能登台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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