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护理管理制度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癫痫等。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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