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结核病灶清除术适用于:
1.颈椎结核有脓肿形成或合并脊髓受压,经系统抗结核治疗2个月无明显改善者。
2.颈椎结核脓肿溃破后,窦道经久不愈者。
1.身体其他部位有活动性结核病灶,如浸润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等,应视为手术禁忌。但经治疗痊愈或稳定者,仍可考虑手术治疗。
2.经链霉素等抗结核药物治疗后,全身中毒症状无改善者。
3.全身情况不佳或婴幼儿、老年人、难以耐受手术者,应暂缓手术,换用他法治疗。
1.术前系统抗结核药物治疗2~3周,以减少或防止术中结核扩散。
2.颈椎破坏严重时须行颅骨牵引,以减少脊髓损伤。
1.切口
S1~2椎体结核合并椎旁脓肿可经口咽部入路。先局麻下行气管切开并插管。用开口器保持口张开。口腔和咽后壁黏膜用硫柳汞消毒,用压舌器将舌根下压,并把悬雍垂缝在软腭上,再用细纱条将食管和气管入口暂封闭,防止脓液或血液流入。继之,在咽后壁正中脓肿隆起处做纵形切口,长约3~4cm。
S3~7椎体结核合并椎旁脓肿者,可经胸锁乳突肌前缘斜行切口入路,切口长约7~10cm。
2.显露病灶
经口腔途径时,切开咽后壁黏膜后,即可进入病灶。采取颈前斜切口者,切开皮肤,颈浅筋膜和颈阔肌后,分离胸锁乳突肌内侧缘与颈内脏间进入,可显露颈前脓肿区。
3.吸出脓液和清除病灶
当颈前脓肿充分显露后,先用18号注射针穿刺,并用盐水纱垫将周围组织保护。若脓肿张力较大时,应该纵行切开一小切口接吸引器,将脓液吸出后,再把此切口延长,用刮匙清除肿脓壁的肉芽组织及纤维组织,继之,沿肿脓腔进入病变的椎间隙,清除死骨、坏死的椎间盘及干酪样坏死组织,注意动作轻柔,刮匙不宜进入过深,防止损伤脊髓。
4.闭合切口
病灶清除彻底后,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放入抗结核药物和抗生素逐层缝合,闭合切口。
颈椎结核病灶清除术术后做如下处理:
1.用颈部石膏领或头颈石膏固定3~4个月。若颈椎破坏严重影响颈椎稳定者,则继续采取颅骨牵引1~2个月后,再用颈部石膏领固定2~3个月。
2.继续抗结核药物治疗6个月以上。
1.由于颈部血管、神经均在手术切口范围,如颈总、颈内外动静脉及迷走神经、喉返神经等,应妥加保护,切勿损伤。
2.若从颈部左侧入路时,应注意勿损伤乳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