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骨折脊髓损伤病人,伤后大多发生四肢瘫、尿潴留和肋间肌麻痹、呼吸无力,尤其是高位颈髓损伤,呼吸更加困难,而且由于颈椎不稳定,还可加重颈髓损伤,致使伤情更趋严重。为了迅速稳定病情,需及早进行颅骨牵引,同时行膀胱留置导尿和气管切开等应急措施。颅骨牵引自Crutchfield 1933年报告以来,临床应用已很普遍,牵引后脱位颈椎可以复位,因而减轻或消除脊髓的受压,并可防止骨折椎骨移动而加重脊髓损伤。此法仍是目前颈椎骨折脊髓损伤的有效治疗方法。
颈段脊髓损伤颅骨牵引术适用于:
1.颈椎骨折或骨折脱位伴有脊髓损伤者。
2.颈椎脱位、关节交锁伴有脊髓损伤者。
3.颈椎损伤后复位,但仍存在不稳定,伴有脊髓损伤者。
颈椎轻度椎体压迫性骨折,无神经损害症状者。
1.头皮术前常规准备。
2.颅骨牵引钳、牵引架和重量锤等。
3.床脚垫。
1.钻孔位置
两侧外耳孔之间,沿脊柱的纵轴,经头顶连一直线,在距矢状中线两侧各3~4cm处,以尖刀将头皮戳一小口,以特制的有保护缘的钻头在两侧各做一颅骨钻孔,深达颅骨板障内。钻孔的位置亦可根据牵引轴线过伸或过屈的需要,将钻孔的位置向前或向后移动。
2.安置牵引钳
将克氏颅骨牵引钳(Crutchfield tong)的两个齿钉各置于一个钻孔内,然后拧紧螺旋固定齿钉。
3.牵引
将牵引架挂于床头,牵引绳绕过牵引架上的滑车,悬挂好重量锤,垫高床头两个脚做好反牵引。
4.颈椎复位
牵引重量开始用4kg,并在床旁摄颈椎侧位片,观察牵引后复位情况;如不能复位,可每隔15min增加2kg,直到复位(一般需10kg左右),总重量不超过15~20kg。证实复位后,可改用维持重量3~5kg。
5.牵引时间
需4~6周。然后进行头颈石膏固定3个月。
硬脑膜损伤时,可发生出血、脑脊液漏和化脓性脑膜炎,需重新更换牵引钳位置。
1.注意牵引钳两齿钉的位置,如有松动时可以旋紧;如齿钉脱出时应重新置入。
2.头皮切口处每日以乙醇棉搽拭。
小儿颅骨板较薄,行颅骨钻孔时,应多次拿出钻头观察钻入深度,防止穿破硬脑膜引起颅内出血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