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血站核酸检测 降低输血传播疾病风险

为切实提高我国临床用血安全水平,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持续提高血液质量,改进血站管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部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开展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确保 2015 年血站核酸检测覆盖全国。该(通知)对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做了全面部署。

当前,国内血液筛查以传统血清学方法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为主,通过 ELISA 检测血液中的病毒特异性抗原和/或抗体,从而间接确定其是否感染相应病原体。所谓「窗口期」,是指机体感染某病原体到检测到相关指标之间的时间。

机体感染病原体后,由于所用的方法学的敏感性的差异及机体的免疫应答特点,在感染者血液内,最早能检测到的是病毒核酸,然后是病毒相关的抗原,在抗原的刺激下,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相应的病毒特异性抗体释放到血液,由于病毒核酸的检出在血清学指标之前,因此,核酸检测的「窗口期」短于血清学检测,HBV、HCV、HIV 血清学检测的窗口期大致分别为 56 天、82 天和 22 天,而这三种病毒核酸检测窗口期可分别缩短至 31 天、23 天和 10 天左右。

因而在血清学检测的基础上增加核酸检测,可缩短病毒检测的「窗口期」,进一步提高血液安全,从而降低「窗口期」感染的风险。

国际上,为提高血液的安全性,从 20 世纪 90 年代末起,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地区也相继开展了核酸检测。目前,全球平均 79% 的血液样本采用了核酸检测技术,其中北美地区核酸检测覆盖率达到了 100%。

我国于 2010 年开始血液核酸筛查试点,原卫生部将全国 12 个省市 15 家采供血机构作为首批核酸检测试点血站,对所有常规血清学检测合格的血液再进行 HIV、HBV、HCV 核酸检测,一则探讨在我国血站进行病毒核酸检测的必要性,二则为在全国全面开展核酸检测积累经验,建立质量保证模式。从试点结果看,完全达到了预期目的。

2012 年,国务院出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强调: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到 2015 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 2013 年发布的《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 年)》中指出,2015 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 80% 以上,省会城市应达 90% 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 100%;中部地区应当达 70% 以上;西部地区应达 60% 以上,省会城市应达 70% 以上。

从核酸检测试点工作、再到「十二五」规划全国血站全面覆盖的目标,我国血站核酸检测正在稳步、渐进发展中,将进一步完善核酸检测工作制度、操作流程、运行机制以及质量保证体系。

因此,加强采血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平台,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核酸检测的技术要求与质量管理规范,有利于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核酸检测模式和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最大程度减少输血传播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