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改革:回归学术本位避免“权”“术”交易

6月1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原本工程院院士遴选可以通过部门单位推荐、院士推荐、学术团体推荐三种渠道,为避免“权”“术”交易,《章程》取消了部门单位推荐,彻底关闭了“行政渠道”;与此同时,关于院士退出也做了明确规定,违反科学道德的院士将被劝退。随后公布的中国科学院新章程,也做了类似的修订。推进院士制度改革,成为本次院士大会期间院士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大家对院士制度非常关心,这是好事,但是过度地炒作就不是好事了。”已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近二十年的王小谟说,“国家和工程院都没有规定当了院士要怎么样,‘院士’只是国家对于科研工作者过去工作的一种肯定,但是在很多评比中,却看一个单位有多少名院士。”

为此,怪象频现:一些单位为了评出院士会做很多“工作”,甚至提前一年的时间就开始到处公关,进而造成了院士遴选环节出现诸多问题;此外,有的单位还对已当选上的院士给予行政级别以及工资待遇上的奖励。“这其实是违背授予院士称号的初衷的。”王小谟说。

获得了国家最高科技技术奖之后,有单位找到王小谟,想让他“挂名”担任名誉职位。对此,王小谟认为,作为院士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没有做事、只是挂名,这个‘名’最好还是不要挂了,社会上存在一些不良风气,院士首先要自律。”

此次修订后的《章程》中明确提出了院士退出问题,而备受关注的退休问题却没有涉及。对此王小谟说:“退休和退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退出是指将不符合院士标准的院士剔除出院士队伍,而退休是指院士在其所在的单位退休,‘院士’本身作为一个荣誉称号是没有‘退休’一说的。”

“既然院士是要从他所在的单位退休,那么工程院是无法对各个单位的人事管理进行干预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巴德年说。巴德年已过退休年龄,早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由于长期致力于肿瘤免疫研究,后被浙江大学医学院聘任,继续从事研究工作。“我们还有90多岁的老大夫至今仍然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不是院士,只是这个岗位需要他,他也还能做贡献,于是他就一直坚持工作。”巴德年反对个别单位单方面不愿让院士从自身岗位上退休的做法,院士虽然获得了这样的荣誉称号,但并不代表他要一直工作;退休也不代表他不能再继续搞研究、继续做工作。他同时也反对“一刀切”的做法,认为不应该用年龄来限制一个人从事科学研究。“我们要做到‘实事求是’。”他说。

“工程院章程执行20年来,积累了很多经验,此次修订正是要进一步完善它,使它更加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工程院院士孙永福说。

孙永福表示,遴选院士中非学术性因素的减少是此次修订最令人感到欣慰的地方,同时也是多年来院士制度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取消部门单位推荐为的是避免行政干预,但并不是说单位在院士评选中就完全脱离,比如保证院士候选人其材料的真实性等,这些都是单位应该做的工作。”

“现在个别院士的行为造成对院士队伍整体形象的影响。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解决。这次章程的修订,给我们提供了大的方向,但要想保证目标实现,还要进一步变成细则。”孙永福说。